陪我走过童年和少年的那些小动物

作者:落叶半床    授权级别:B       2014-08-04   阅读:

  
  陪我走过童年和少年的那些小动物,早就离我远去了。因为昨天说到做梦的事,忽然间想起了它们。

  我最对不起的一个小动物——无辜的鹅

  那年心情挺不好。因为家里太闹了,简直就是一公共场所。
  每天放学回家,家里至少摆3桌麻将。看见这情景我就火大,气儿不打一处来。
  一天晚上,吃完晚饭,爸妈照例又去麻将了。刷碗的时候,圈里的那只公鹅老在扯着嗓子叫。我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大铁勺就往鹅头上砸去。我听到鹅们的几声惨叫。
  第二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被爸妈的说话声惊醒。
  爸说:“鹅怎么少了一只?昨晚还是正好啊。”
  “那你到圈里看看。”妈说。
  “死了一只!”爸很吃惊,“鹅头上有一大块乌痕。是怎么回事?”
  “一定是我打死的!”我从屋里冲出来,嚷道。
  我赶紧把昨晚的事讲给爸妈听。他们竟没有说我一句。我难过极了!因为我看见死的不是那只乱叫的公鹅,而是一只很温顺的母鹅……从此以后,我脑子里总是很容易响起一阵鹅的惨叫,总是很容易浮现它们不知所措的神情:它们都被吓坏了,无缘无故同伴就这样栽倒在它们面前……而我居然就是凶手?!我终于明白了“草菅人命”的含义。
  我养大却没教会它如何保护自己的小动物——可怜的麻雀
  弟弟拿来一只受伤的小麻雀,看上去奄奄一息了。“是不是你打伤的?”我责问他。“不是我,”弟弟慌忙地说,“是小田!那小子坏死了,拿起弹弓就是一下子!我把它捡回来了。”我知道弟弟也经常拿着弹弓打小鸟,但我宁愿相信那只鸟是别人打到的,而不是他。我收下那只可怜的小麻雀,它还很小,嘴角还是嫩黄色的。从此,只要一有空闲我就跑到野外捉虫子,捉麻雀最喜欢的那种青虫。每每看到小可怜饱饱吃一顿的时候,我就开心极了!它一天天强壮起来,也一天天大起来。渐渐地,它嘴角变成褐色,羽毛也渐渐丰满了。我开始试着让它飞行。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终于,它会飞了!看见它盘旋在空中的样子,好像我在飞一样。那一刻,我觉得天真的很蓝很蓝。后来,它开始离开我的视线,飞出院子,只是每天都会再回来看我几眼。我很满足。
  谁知好景不长。那是一个午后。弟弟急冲冲地跑进来,喊我的名字。我有种不祥之感。果然,弟弟告诉我,“你的那只麻雀死了,我拦不住,被小田一弹弓打死了。”我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一定是你那只,我认得。”弟弟还在说,“我已经揍了那小子一顿啦,你别气……”“那鸟呢?”我问。“我埋了!省得你看见了伤心。”我没有再说话。我希望不是我的小可怜。我盼着它回来。可是一连几天都没见到它的身影。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可怜再没出现过。它消失了,真的消失了。我还是很怀念它盘旋空中的样子,怀念很蓝很蓝的天下面那个小小的身影……

  我见过的最悲壮的动物——老麻雀

  这事也和弟弟有关。为了逗我开心,他和他的同伴不知从哪里弄来只老麻雀给我。看见它,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我感觉出它眼里的愤怒。喂它食物,它不吃;给它水,它也不喝。它就成天耷拉着脑袋,闭着眼,肚子气鼓鼓的。我只好把食物和水放在它身边,离开它。不想它看到我不高兴。
  3天后,弟弟向我报告,老麻雀死了。我跑去看它。它真的气绝身亡了!食物和水都没有动过。
  我们很郑重地把它埋了。我很想为它立碑作传,可惜的是我不知道它从哪儿来,更不知道它叫什么。
  我第一次懂得了“不自由,毋宁死!”的深切含义。所以后来学到裴多菲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时,一下子就记住了!

  我最不喜欢的动物——那只山羊

  不知哪天,妈心血来潮,养了一只山羊,说是留着过了冬,可以卖钱。我天天为了它,跑到田里拔草,它居然还不识相,啃了葡萄树不说,连我千辛万苦从野外弄来的野蔷薇也是啃了又啃,踩了又踩……直到今天我仍然很纳闷,它怎么不怕蔷薇的刺?看着满院子的狼藉,我和爸都希望冬天快点到来,到时候,可怜的植物们就可以解脱了。

  陪我时间最长的动物——猫

  家里好像从未断过的小动物就是猫。因为妈说家里有了猫,就不会闹老鼠。
  记忆中有只黑猫。我和它很要好。刚到我家时,它还是个腿脚不稳的小不点。妈掰开它的嘴,数它上腭上有几道痕。是9道。妈很高兴,说这猫长大了一定是捉鼠能手。我们都相信这一点。
  我很喜欢逗它玩。它很活泼,很调皮。它来了之后,赚了不少欢声笑语。我见证了它从一只伶伶俐俐的小猫变成老态龙钟的慵懒老猫的整个一生。
  我很喜欢教它照镜子,看着它围着镜子来回转圈找镜子里的它时,会笑得前俯后仰。
  我会拿很多毛线团放在地上,让它玩耍,看见它扯得满地狼藉,我很开心。我会赶在大人回来之前匆忙地帮它收拾残迹。直到有天被妈看见批了我一顿。我改变了策略。我特意做了个绒线球,系上一条长绳,供它玩耍。由此,还引起一场大事故。那是春天,妈去赶集,把买回不久养在纸箱里的几十只小鸡搬到院里晒太阳。结果妈赶集回来,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满院子都是小鸡,都死了!不用说,是淘气的小猫干的。但是奇怪的是,小鸡一只也没少,也就是说全是被它玩死的!妈气得一手拎起小猫,一手操起硬邦邦的鞋底,噼里啪啦对着它的嘴一阵猛打。等我看见它的时候,它的整张脸都肿掉了。其实这不是它的错,它一定是把那些小鸡当成绒线球了。而且这些“绒球”还会叫,会跑,你想,它发现时能不兴奋吗?
  长大后,它果然很厉害。不仅是远近闻名的捕鼠高手,而且还会捕蝴蝶,蜻蜓,蟋蟀,蝉和蚱蜢等常见的小昆虫。
  冬天它很怕冷,就会钻到我的被窝里睡觉。但是每到晚上,它会睡在我的脚边,为我焐脚。还多亏了它,我整个冬天都不会觉得被窝里凉凉的。
  天不太冷的时候,它会爬上屋脊,眺望远方。那时候,我觉得它挺忧郁。夏天傍晚,我也经常爬到屋脊上,看夕阳西下之后天空的变幻。那个时候,只有那只猫陪着我。我们都在幻想。虽然不知道彼此都在想些什么,但这已经足够。

  这就是陪我走过童年和少年的那些动物,虽然它们都已经离我远去,但是想起它们的时候,心里还是觉得它们像我多年的老朋友。它们的离开,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残忍”?

  2009年3月6日
  审核编辑:   

上一篇: 《 桑之沃若

下一篇: 《

【编者按】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4

  • 古刹昏鸦

    呵呵,非常有趣的故事!

    2014-08-05

    回复

  • 落叶半床

    多少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想起太多小时候。

    2014-08-04

    回复

    • 东方玉洁

       那一年,曾经多么美好。想起那首诗:想当初真正算堂皇,到如今却是甚荒唐。今不如昔的感觉呀。

      2014-08-11

      回复

    • 落叶半床

       你说的有道理。荒唐的年月早就过去了。我看是这样,那年我还经常做做梦,所以一有触动便常常想到小时候。现在倒是省了,连做梦也不做了。这不也是好事么。

      2014-08-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