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的初恋(修改稿)

作者:建昌冷万国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5-02-16   阅读:

    
  (一)
  四年的大学生涯,终于结束了。
  鉴于我那让老师和同学们惊羡的学习成绩,和我的突出表现,本来是可以留校任教的。何况,“校花”——系主任的的独生女儿,已向我抛出了橄榄枝。
  但,此时的我,就像着了魔术师的魔法,任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包括,与我同居一室的老乡和我的“铁子”们。
  (二)
  鬼知道,此时的我,为什么那么急于想见到她?就像流浪多年的游子突然衣锦还乡了,想要见到母亲的那种感觉。我不知是悔、是恨、是爱、还是别的?许都是,许都不是!
  望着眼前这座依存的简易棚,和简易棚旁边那条,不知留下我多少夜读脚印的羊肠小路,自觉不自觉的又回到了那遥远的昨天……
  (三)
  因父母离异,男子汉的自尊,使我忍痛告别了留恋的校园生活,走进一个陌生的世界。尽管那时,我正值读书的年龄!
  为了谋生,我在一家乡办工厂打短工。于是,我认识了她。
  是她,唯有她,在我失去天伦依托后,向我伸出的是温暖之手——她把机器让给我,或悄悄地把她定额外的产品,悄悄放进我的产品箱……
  (四)
  精神上的压抑,生活上的窘迫——我病倒了,倒在昏迷中。
  当我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白得跟雪似的。终于,我看清了,这已不是我那熟悉的简易棚,而是医院的病房。
  “怎么样?好些了吗?”沙哑地问。
  是她?!
  我恍惚记起是她送我来的。我强打精神打开眼帘,视线中出现的是一张苍白且又憔悴的脸。就是是这张脸,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我后来的梦里。
  无助的我,像个可怜的溺水者——迫不及待地逮住了一根稻草。心酸酸的,嗓子发哽,握住她的手,眼窝里不自觉的有股液体,悄然流出来。
  “难为你了,真不应该……”
  谢天谢地!总算把你从死神手中抢回来了,唉——
  从她的嘴巴里,我得知自己患了感冒,高烧到了39度7,胡念八说的整整睡了两天两宿,听了她的话,我不禁有些后怕!
  “病好后别去上班了,安心复习功课吧,我觉得你是个念书的料,应该去考大学,你的位置也不应该在这乡办小厂,至于生活嘛,我来照顾你。”
  说完,她很不自然地转过身去。
  照顾我,为什么?是可怜,同情?还是……
  我终于没敢问出口。因为那颗受过伤的心,已经不起再创——我害怕孤独!
  我下意识地攥紧了她的手,眼圈儿再次湿润了。
  遵照她的意愿,出院以后,我辞去了工厂里赖以生存的工作,在那间简易的陋室里开始复习功课、准备迎接高考。
  她一天三遍为我送饭。
  饭菜虽说简单了点儿,但在那个年代、也是最奢侈的啦!所以吃起来,香甜可口,有时,还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心安理得”的幸福感。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当门口的草丛,再一次长高的时候,当布谷鸟,再次亮出歌喉的时候;我终于以压倒群芳的优势,考取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
  (五)
  念书期间,我打发课余时间的最好方式,就是没完没了的给她写信。
  我给她写了好多好多的信,差不多是一个礼拜一封。
  也许是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的缘故吧?还是每天面对的一张张陌生面孔?我很想家。想我的亲人。“她是吗?”我不止一次的这样问自己。
  开始的那一个月,我真不知自己是怎样过来的。晚上熄灯时,只要一闭上眼睛,她就站在我的面前,依然那么苍白、那么憔悴,那么一动不动地,瞅着我把她送来的饭盒里的饭菜全都消灭干净了,然后,拾掇起我的杯盘狼藉,满意地离去……
  为彻底的告别那曾经刺伤我心灵的一双双白眼,和不公的命运,使自己早日走出命运的阴影,我强忍着感情上的折磨,咬紧牙关忍受着。
  (六)
  那段难捱的日子,终于在情感的煎熬中打发过去了。可不知为什么,她竟没给我回信。哪怕是一封,对于我的心灵也是一种安慰!在那段日子里,我对同室同学们每日里不断地的家书,简直是羡慕死了。真的!那时我最害怕见到的,就是看见别人收到来信时的那种闪着泪花的目光。
  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儿消息都没有。气死我了!
  不知是出于一种报复,还是为维护自己的男子汉自尊,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给她写过信,甚至连寒暑假都没有回去看看。可气归气的,还是放不下她。
  毕业后,我没有留恋那种安逸、舒适的都市生活,相反,却鬼使神差地滋生出一股,非常强烈的返回故里的念头。是因为她吗?!
  (七)
  ……那条小径仍那么荒芜,也许是由于雨水太多的缘故吧,那间在我人生旅途上打下深深烙印的简易棚,还是那样的破旧,丝毫没有因为时光的转换和易主而改变模样。睹屋思旧,一种酸、涩、苦、辣、甜的感觉,一股脑涌上心头,我站在那里,呆呆的,木木的!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走近房前,可举起的敲门手,像是被什么东西吸住了一样,停在半空中,久久,久久放不下来。
  就在我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门开了,我被一直盯着的房主人叫住了:
  “这位先生请留步!假如我没说错的话,你一定是原来这里的主人吧?等一下,这儿,有一个留给给你的包裹和一封信。”
  工夫不大,房主人从屋里拿出一个花布包袱和一封信、一张黑白照片给我。我狐疑地接过来,打开包袱一看:
  “愣住了”!里面全是这几年我写给她的信。照片,是我临上学前留给她的,那信……看笔体是她的。
  我很纳闷儿,她为什么要把写给她的信和照片留在这儿呢?她现在哪儿?
  我接过信拆了封。没有称呼:
  当你看到我留给你的包袱和写给你的信时,恐怕你已经大学毕业了吧?……
  ——没想到,我把你像小鸡崽儿一样护着……唉!到头来你还是走了,而且,而且是我亲自把你从我身边儿送走的。
  ——不用你说,我也明白,我与你是两条道跑的车,是不会走到一起的。首先,我年龄比你大,人又……我疼你,只是同病相怜,因为,我也是被父母遗弃的孤儿,和你有着同样的命运。可没想到后来,我竟鬼使神差地爱上了你。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你上大学不久,我也走了,去找属于我的归宿了,他,是大兴安岭林场的一名伐木工人,人长得不漂亮,但他憨厚,老实,心地善良,对我好……
  信,被夺眶而出的泪浸湿了,字迹模糊成一片。索性,我把信和照片一同撕碎,抛到头上,让它纷落成一场陨石雨……
  我恨世俗那双残酷的眼睛,更恨自己懦弱、自私……
  我的初恋,就这样在一个萧瑟的秋天里结束了!但我对她的爱,和那段已经深深刻进记忆深处的情感,就像简易棚旁边那条荒芜小路上的青草一样,只要有雨水和泥土就永远也结束不了!
  
  
  
  审核编辑:衣零   推荐:衣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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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短篇小说副主编   衣零:
这篇小说经过作者的精心修改,内容变得更加充实,在细节上也有了一些明显的变化。结尾之处比原稿更加抒情和蕴藏深意,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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