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在广东,荔枝上市了。卖得很贵,稍好些的品种,要十多块钱才能买到一斤。
偶有从荔枝园经过,看见荔枝树上挂满了果,有的已经成熟,可以看到果农立在园边的告示,手写的字,有四个大字警告路人“偷一罚十”。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一颗五十元。荔园并没有围墙或栅栏,也没有人特意在那里看守,只因有了上面的告示,路人看到如此昂贵,便没人敢去攀摘了。那荔枝倒也十分安全。
那些荔枝看上去红灿灿的,在绿叶之间挂着,一串一串的,像是挂在树枝上的小灯笼。着实惹人喜爱。
这荔枝园很大,连成了好大的一片。荔枝树较为粗大,估计至少也有几十年的树龄。一棵一棵地连在一起,树冠的部分相互交错着,浓荫匝地。
在树与树间,有几条小路,从园子里贯穿而过,路人可以随意地穿行,只是要遵守那告示上的内容。的确没见到有谁在看守,也从来没看到有谁去偷摘。彼此相安无事。
曾吃过刚上市的荔枝,剥开来,只见果鲜汁满,清甜可口,口感甚好。难怪当年苏东坡会有“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诗句了。想他受贬谪而来,从京都繁华之所而入岭南瘴疠之地,在艰苦的环境之中,他也只能放浪形骸聊以自慰了。我想,他的所谓的“不辞长作岭南人”,只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苦中作乐”罢了。人生每有失意,却能自我得意,倒也是一种豁达自适了。
再上溯至盛唐,李隆基为了取悦杨玉环,不惜千里,飞马过驿载荔枝而至长安,不知累死了多少匹马,更不知惊扰了多少人家。在那“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时节,荔枝显然跻身入贡品的行列,而显示其高贵。我想,在驿使来回辛苦的千里长途中,居高者乐于荒废朝政,在荒诞的时光里度过并不持久的安然。
如今荔枝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物了,普通老百姓只要想吃,便能在荔枝上市的时候吃个够。贡品成为普通的商品,供消费者享用。
我从荔园穿行而过,看见那些荔枝红灿灿地在绿叶之间挂着,一串一串的,像是挂在树枝上的小灯笼,着实喜爱至极。因为“偷一罚十”及“一颗五十元”的天价,我压根就不敢以身试法,所以没能现场品尝到荔枝的醇美与甘甜,却无意中品尝到历史遗留的味道。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