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有你】对手

作者:落叶半床    授权级别:A    精华文章    2014-03-05   阅读:

    一

  认识李墨的时候,我正值花季。

  开学的第一天,我穿着自己最钟爱的白裙子,飘然走进教室。旁若无人地落座,只听得身后一阵唏嘘。唏嘘过后,传来几声不屑,“瞧她那样儿,以为自己是天仙!”“赶明让阿朵穿,气死她!”阿朵,我是知道的。后来就是我们的班花加校花。她有着天使的脸蛋和魔鬼的身材,我是望尘莫及的。对于她们的羡慕嫉妒恨,我报以心底里地咬牙切齿“走着瞧”,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眉毛不觉扬了扬。而这不经意的小动作,被一旁的李墨全看在眼里。当然,我是很多年以后才听他说起的。

  确切地说,李墨连我的邻桌也算不上。他靠墙坐着,我在中间,我和他之间隔条走道还隔一个人。李墨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闷闷的,没什么话。我也没怎么在意过他。

  第二天,我换了一身运动装,大红的。不出我所料,班里的女生无一例外地都穿起了白裙子。更让我得意的是天公作美,明明晴朗的天,在两节课过后,转成淅淅沥沥的雨。这帮胆敢小瞧我的小女子,个个等着水溅百合吧。我暗自讪笑,越想越美。

  班级的女生根本不在话下,我就努力和男生们打成一片。遇到志趣相投的就结为死党。我在外表上迷惑他们,暗地里与他们较劲,誓与这帮小子决雌雄。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考试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远远超过男生,那帮女生只是勉强跟上脚步。到了高一下学期,女生们都落在了队伍的后头。而让我头疼的竟然是平时不言不语的靠墙的邻座的邻座,李墨。这个死小子,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轮番地和我较着劲。在屡次的咬牙切齿之后,我搬出我的死党,余小鱼。

  余小鱼,外号“六小灵通”。没有他打听不来的事。我命令余小鱼,限你三天,查清李墨的来头。“六小灵通”果然不是浪得虚名,一夜之间就把李墨的底细摸清楚了。李墨,李家庄人,上有老母,前有六位姐姐,个个都是赚钱老手,李墨就是一个鲜花丛中长大的毒草一棵。村里人都称他为李大少。没想到哇,居然是个土财家的阔少!可姐我也不含糊,我出身县城一土豪之家,有五个哥哥和老爹为我挡风遮雨,咋说也是盛世小魔女!

  我这个小魔女在与李大少的打斗中走过了花季和雨季,转眼到了高考前夕。

  经历过那段日子的人都知道,高三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没日没夜,暗无天日。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连上厕所也不忘记念念叨叨。不管是风和日丽还是狂风暴雨,除了实在无心读书的混世小子,几乎所有人都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

  教学楼前高考倒计时牌子上的数字在一天天变小。终于到了考前大放假——这是学校不成文的规矩,七天,整整一个星期,是为休整期。

  正当我扳着手指准备该怎么过这七天的时候,李墨突然来找我。他希望这七天里我们能每天去郊外一趟。我想都没想,欣然答应了。

  我们约好每天下午三四点钟到城外的河堤边汇合,然后在那里畅谈人生,快意恩仇。我也是在这几天,知道自己从一开始就没逃过他的法眼。这样的七天,晴空万里,小风吹拂,转眼就要结束。第六天的下午,李墨似乎有些心神不宁。我的心里也莫名地发着慌。分开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很想看我再穿一次白裙子。

  第七天的下午,我去的比平时晚了很多,因为我在考虑要不要穿白裙子。见我真的穿了白裙子,李墨的眼里闪着异样的光。在许久的沉默之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对我说出“我喜欢你”。他说这几个字的时候,眼光掠过我飘向天边。我看见天边悠闲的云,忽然间也红了脸。李墨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大概是我平素言情小说看多了,中毒至深,一直向往特浪漫特帅气特有才情的男生。在那霞光微云的衬托之下,我突然发现李墨的眼睫毛特别长,就这一忽儿,我拥有一种奇特的感觉。李墨,就在他埋下眼眉的那一刻,让我觉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动。

  高考终于如期的到来,也如期地过去。在千盼万盼之中,盼来了估分填报志愿的时候。

  我并不想和李墨厮守。所以我的志愿填报的都是北方学校。因为听李墨说,他想去南方。

  通知下来的时候,我如愿地进了北方的一所理工大学。而李墨呢,竟被南方某大学一文科专业所录取。他很是懊恼了一阵子。然而,经历过高考的,大多都不愿意再去复读,李墨选择了认命。

  之后,我在大学里继续我的飞扬跋扈和桀骜不驯。李墨继续他的默然奋进。当然我们一南一北,了解彼此都是通过书信和电话。那会九十年代,通讯不像今天这么发达。

  我所在的那所大学的那个专业,女生少之又少。算上我,只有两个。女生在系里就像大熊猫一样珍稀。男生尽可能的都让着我们。李墨所在的班级女生居多,他也竟成了鸵鸟一般的稀罕物。每每提及,他也甚是得意。我心说,切,真是花丛里长大的。

  大二那年的五一,我应约去了李墨的学校,和他漫步在风景如画的校园里。他还特地请我到他最喜欢的去处,那里有条天然的河流,堤岸两旁遍植柳树。不用他介绍,我也看得明白,这地方很像我们读高中时相约七天的那条河堤。春末夏初的风暖暖地吹在脸上,垂柳婀娜的倒影在水底柔柔地飘摇,我的心也化作绵软的一团。李墨此时竟然诵起了徐志摩的。他很能看穿我的心思,我也能洞察他的心灵。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可以用一句来形容,“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二

  星期六的早上,我伸了个懒腰,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身边。没人!我坐起来,一眼就看见李墨无精打采地坐在窗口,脚上还穿着拖鞋。我的火“噌”一下就窜了起来:什么人嘛,现在已是深秋了,他就这么坐着,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自己!我一边数落他一边麻利地起床。他也不反驳,只是一个劲儿地叹气。他的叹气加重我的恼怒,我不再理他。怕又再一次吵起来。

  最近我们总是吵架,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人上了个研究生,怎么就变得这样无可捉摸了。我越来越看不起他。他动不动就神情沮丧,让人懊恼。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追求者那也是络绎不绝的。没想到,最后还是选择了李墨。难道只是因为我们曾经心有灵犀过?大学那几年的时光很快,可能是因为快乐,而快乐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那时候,虽然不在一处,通信也不便利,但我们还是相互鼓励,争当上游的。记得他英语六级是一次性过了的,而我却没过。他就打趣,说我又言情看多了。我心里自然不服,暗暗下狠心,不让这小子看扁自己。果然,下一次,我就顺利过了关。我少不了在他面前卖弄一番。在自己的专业和副业方面,我们也不甘落后,比赛看谁拿的奖学金多,谁拿的奖项多。为了打败他,我甚至啃起了自己最不爱的词歌赋,就是为了不让他张开闭口让我瞠目结舌。我还就此写过论文,在学校举办的刊物上拿了二等奖。为了超越自我,锻炼自己,我兼着几份工作,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利用起来了。我甚至还是入党积极分子,早在大二上学期,就成了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认识我的人都不得不夸我能干,除了李墨。他总是能在我最得意的时候,给我一棒,让我继续奋进。我恨他恨得牙痒痒。心底里自然不甘落后。在这样的拼搏后,大四上学期我就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而李墨,因为专业不如意,找个好工作太难,他报考了研究生。

  对于他的这个选择,开始的时候我还觉得挺自豪。毕竟,和别人说起,也算有面。可是越到最后,我越觉出一种不安来。他变得似乎越来越陌生了,直到有天让我感到害怕。

  自从默认了我和李墨的关系,没有人不艳羡我们的。其中还有高中时候的班花兼校花——阿朵。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和阿朵扯上关系,我最看不惯她这种装出来的纯情。只是没想到,有一天,她摇身一变,成了李墨的小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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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欧阳梦儿   精华:欧阳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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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短篇小说副主编   欧阳梦儿:
两个相爱的人,既是朋友也是敌人,就看谁爱谁多一些。是谁说爱情就像银行里的钱,你只知道花销,不知道存储,终有一天会花光。所幸阿朵及时点醒了我,原来被爱包得太狠,反而熟视无睹。那个被我恨铁不成钢的人 ,居然用这样一种包容的方式默默地成全着我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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