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夜空•秋千•萤火虫

作者:褦襶子    授权级别:B    编辑推荐    2014-03-09   阅读:

    二十一世纪的第四个夏天,学校到松花湖畔的唐家崴子的一个山庄野游。不惑之年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激情。游泳也只是偷偷在一个小池子里折腾几下子,一是体力上有些力不从心,二是同仁当中尽些庸俗之辈,没有几个有雅好的。大多忙于打麻将,玩扑克。余第一个去挑战校长大人的游泳禁令,势必会被当作出头椽子成为众矢之的。所以校长随大队赶来后,就没有再下水。山庄景色不错,在一个三角形小木屋的茅厕旁发现了几颗樱桃树,久违的樱桃及毛茸茸的树叶,不禁让余想起儿时庭院里茂盛的樱桃树,那是童年的重要乐趣,因为樱桃熟的早,所以每年最早给孩子们带来欢乐的便是樱桃毛茸茸的叶子和红润欲滴樱桃。其实樱桃的果肉部分非常的少,只是胖胖的形状给人一种成熟美。有二十多年没有看到樱桃树了,今日看到,分外亲切。童年时每日盼着樱桃成熟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那熟一颗吃一颗的企盼,寄托着儿时多彩的幻想。
  城市的发展,使人们很少有机会欣赏神秘的夜空了。夜色刚一降临,灵敏的路灯便照亮了城市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即便华灯初上,夜空也被映照得黯然失色。这次本想到郊外欣赏下夜空的神秘,可是晚饭没有吃完便下起大雨。于是回住处与同事们下棋去了。午夜时分,几个年轻的同事邀余喝酒,出来一看,天晴了,并且已经月上中天。赏夜的愿望又涌上心头,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块没有灯光的地方。只好在暗淡的灯光下略带失落地仰望夜空。由于有灯光,夜失去了往日的神秘,但星星还是要比在城内看着亮些。只是没有少时躺在自家宅后的玉米地里看到的星空美丽。那没有一点人工光源污染的夜空真是神秘。北斗七星是余认识的第一批星辰,接着就是结识了北极星。由于天文学知识比较匮乏,若不看星座图能识别的星辰也就这么几颗。可真正吸引余的是这天空的神秘,并不是什么所谓天文学。再有就是那似有似无的天籁。每到那时,生活里的一切都失去了其原有的魅力。
  想起茫茫宇宙,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渺小。尔虞我诈个什么劲!多么令人可笑。只有无知的人才被功利所困惑。真想独自重享那星空、天籁。
  清晨,昨夜狂欢了一宿的人们都还在梦乡,余就沐浴着晨曦漫步在山庄的林间小路上,昨天一直被人占着的两架秋千空荡荡地悬垂在林间。走过去坐在上面,轻轻地荡起秋千,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萦绕在脑际。
  少时六爷爷给余和二叔的大女儿王娣,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用绳索和木板做了两架秋千。当年常和堂妹王娣边荡秋千边交流着读书的心得。无论谁发现对方读过的书,余没有读过,便会马上跳下秋千回去到书架上找那本未曾谋面的书。读罢便会匆忙地找到对方炫耀。
  那时比堂妹学习强多了。可是上中学后,父亲听从学校领导的意愿,硬把余强行留在了他所供职的学校,还伙同当时的教务主任白孝光把考上本地重点一中的同学扣留在教室里,直到报到时间过后,才将吾等放出来。说什么学习只在余,面壁十年,在哪都能成材。而堂妹王娣却在二叔的安排之下去了本市第一中学,结果高中毕业,名列本校前茅的余哪也没考上,同届的学生只有林竹华一个考上了中专。而娣妹却考上了北京政法大学。现在身为教授的娣妹国内国外飞来飞去,过着上层贵族的生活。而余却为生计在一个塞北小城里的普通中学里委曲求全。如今的余再也没有机会与表妹王娣交流学问了。
  几个早起去洗漱的人从身边走过,打断余的回忆。看看眼前,父亲老了,可是余却重复着当年父亲的行为。所以在招生过程中,余总是要把利害关系向家长和孩子说明白。让来本校求学的人多些选择。如果当年余的秋千也荡到一中去,今天定将是另一番情景。是父亲庸俗的观念误了孩子,他要是不阻止余去一中,凭当年的努力与智慧,岂不改变命运。
  去了一中曾经学习成绩远不如余的同学都考上了比较不错的大学。父亲是永远不会承认他这个历史性的错误的。这就是用老观念判断事物的典型事例。余今后对孩子绝不能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理想的附属品。做个平民,还是当个伟人都是她余的事,由孩子余选择。
  午夜与同事们夜饮时,在居住的小木屋外草丛中发现一只“久别的萤火虫儿”,这个飞动时尾部闪动着绿光的小虫儿只在几秒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它勾起余对往事的回忆。这种昆虫最早还是在书中看到的,但当时想象不出它有多么神秘。因为城市里是根本看不到它的踪迹的。
  据说当年在余就学的偏僻校园附近东红社的旷野上,晚上偶尔能够看到萤火虫的踪影,可是同学们当年都把它与鬼的故事联系在一起,当年懦弱的余也没敢去寻找它的踪迹。直到十三四岁时,父亲任教的学校,在学工学农的浪潮中,于双河镇黑石嘴大队的深山沟里开了一个学农的农场,在校的中学生要轮流去农场劳动。行将小学毕业尚未进入这所中学的余,被父亲带到了农场,住在当地驻军的营房里(此地是野战军的一个战备军火库)。此时才第一次真正地见识了萤火虫儿。一个在黑暗中忽隐忽现地闪动的绿点,亮度似天上的一颗暗星,只是它是飞动的,且飞的很快,转瞬即逝。后来同父亲还有一个姓吕的叔叔到山上鸡舍去住,看到萤火虫儿的机会就更多了。
  因为当地的山上有狼和野猪,所以没有人敢在山上住,会两下身手的父亲就自告奋勇领着余和吕叔上了山。其实山里有山里的生活规矩。过去山里的野兽比现在还要多,山里人不是照样生活。一座小红砖房孤零零地矗立在深山沟里,一到冬季大雪封山,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赶上丰雪年,这个时间会是很长的。这对城里长大的人是一种新的恐惧,可是父亲不怕。当时父亲在余心目中真是伟大。几乎就是余生存的勇气。然而更具神秘色彩的还是掩映在无际绿色中的深山里的夏季,因为那时萤火虫儿为大自然频添了一份神秘。一到了晚上,狼的嚎叫声时隐时现。余曾经仗着胆子在屋前后不远的地方寻觅萤火虫儿的踪迹。虽然几次看到,却始终没有看清楚。还是在父亲和吕叔的帮助下抓了几只萤火虫儿放到一个用过的玻璃药瓶里。在没有电的山中,把照明用的气灯关掉后,这瓶中的萤火虫儿的亮光就格外清晰了。
  山里的鸡舍很低,在炕上要是站起来就得碰头。生活在高宅大院里的余,曾不习惯地多次把头撞得疼痛难忍。幸好有那个装着萤火虫儿的小瓶陪伴余度过了许多个漫长的黑夜。在茫茫黑暗中,这几只小虫儿就成了全部畅想的引路者。那时余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只是三十来年过去了,那虫儿的长相已经非常模糊了。今日邂逅,格外亲切。只是年轻同仁中已经绝少有知道萤火虫儿的了。
  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是一瞬间,可在人的一生中却是半生的光景。如今已经物是人非,从前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从前的欢乐也成为永久的回忆。人生此一时彼一时,此一时之情代替不了彼一时之感。故此人生许多事情是等不得的。及时享乐也好,只争朝夕也好,总之人生须要一种积极态度。否则晚年留下的只有遗憾。
  
  审核编辑:用手走路   推荐:用手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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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用手走路:
把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都放在身后不闻不问,只在清浅的月光下下棋,喝茶,畅谈;在天气甚好的时候出去游泳,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和几个好朋友,做着这些喜欢的事情,真是美好的一件事!正如作者所说,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经过身边的人、经历过的事,珍惜和看淡,做自己喜欢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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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血男儿

        乡村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

    20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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