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些焦躁,凡是很慢的事,比如:读书,比如写字,都没有心情干。
专挑些费时不多,又能快速见效的活儿来干。
比如擦地,四十平方的小公寓,我可以在一小时之内干完。晚上,又蹲在地上擦地板,儿子说,妈妈,你能不能不擦了?你这一周连续擦了三次地,你看看,地板光滑的都能照见人影了,你休息休息,找个电视剧看看可好?
好,我边看电视边整理衣柜吧。我说这句话时,为儿子的贴心感动着。
儿子说,好呀,不过,把笨笨狗跟你关在一起,你都不知道,你擦地时,笨笨不停地绕着你转圈,这还罢了,它以为你逗着它玩呢,不停地狂叫,多影响我学习。
哎呀,小子不是心疼我,是拐着弯儿提醒我,我跟笨笨狗影响了他的学习。
无话可说,无言可辩,遂开始整理衣柜。
无意翻出了十多年前的两件旧旗袍。
一件蓝布碎花,穿过三四次;
一件黑色绣花,穿过二个夏季;
两件都已显旧,却不舍得丢,一直就在柜子里这么放着。蓝旗袍、黑旗袍,试问哪一件不美呢?
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旗袍流行,到三十年代中期盛行,处处可见穿旗袍的女人。青石板的路,曲曲折折的巷,丝丝的雨,蓝底碎花的旗袍,分明就是从戴望舒的雨巷里款款步出的如诗女郎么。她和我们觌面相逢,默然一望,步入深宵。是真的步入深宵。
那时年轻,素素静静,只是一件旗袍便能穿出一息书卷味。
见到我的人都说,哎呀,你真适合穿旗袍。
于是,心里总怀一丝侥幸:这些好衣服只是暂时封存,总有一天还可以穿起。没想到如歌里唱的:时光不再,啊,时光已不再。别说昔日燕瘦,今日环肥,就算身材没变,光阴也再回不去了。若干年后再拿出当年衣,已经过气,感觉隔了足有一个世纪,和当时的心情一样成了前尘旧事。
看着这两件旧旗袍,莫名地想起了一句诗: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今晚检点旧物,搬出年轻时的衣裳,细细端详,默数流光。好多陈年旧影在心头飘动。正如电影《花样年华》里所说的:“那个时代已过去。属于那个时代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我拾起了千年霓裳的片片落花,却再也拚不出一个让它们永世绵延的完美答案。
罢了,罢了,该丢的丢,该舍得舍。
我终究要和这两件旗袍说再见。那就这样吧。就这样。
但是,还是要感谢命运,虽然它让年华步步远去,各色人等徐徐消退,却仍旧在多少后的今天,还我一个眉目一如当年。
仔细折叠好两件衣服,我把它们放进袋子里,轻轻丢进楼下的垃圾桶。
再见,再见呵,挥手作别的这头,仿佛是我恍如隔世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