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我尚且想不到那么遥远的光景里会发生些事,而我们又将面对什么的人生,遇见什么样的人。不过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一定不会后悔,我懵懂的少年里遇见的那群疯子。
直到十年以后,我们都各奔东西但却彼此惦记,我就感到满足了。朋友从不在于多,而在于真心。遥遥的守望便已足够。
关于儿时的记忆已不是那样深刻,只记得匆匆忙忙毕了业,接着就可以过那种不用背书包的生活了。那时候姐姐上初中,成天只带一本书一支笔,我很羡慕。不像我们天天都是枯燥乏味的语文数学,还要煞有其事的背个不符合我们年龄的大书包。
那时候我个子比同龄的孩子都矮小,我背着姐姐淘下来的背包,天天独来独往。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谁家的小孩,老有精神了。我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这是表扬但是还是很开心,走起路来就更起劲了。
可能小时候都爱玩,我总是等别人去上学的时候才到了家,因为我喜欢在春天采个野花捉个蝴蝶什么的,夏天往往要挤进商店买好冰棍再回去,总之我总会在路上耽误时间。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小时候就有了路痴的潜质,长大后我也经常找不到回去的路,所以什么都可以丢,唯有身份证与手机不能丢。因为没有身份证很重要,而手机里有百度地图。
小时候的我没有太多的故事要叙述,像大多数孩子一样,有点小淘气。喜欢吃一毛钱的冰袋和一些零碎的小东西。然而很多年后,我依旧怀念那一闪一闪会发光的波鞋,那简单的音乐卡片和印着碎花的白裙。
最值得一提的是,从小学四年级到现在,我拥有了一群推心置腹的好朋友。我想那一定是我所有年少光景里最骄傲的事了。因为潜意识里我感觉那一定是因为我可爱他们才愿意跟我做朋友的。此后,我也无数次这么自恋地表明这种观点,得到的永远是群体的打击。我这个人的毛病特别多,比如知错不改,我还屡教不改。后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哪里有我,哪里就有炮火,当然了总有一个人要当炮灰为人民奉献的,那必然是我了。
听说22天就可以养成一种习惯,渐渐的我发现被迫害了这么多年的时候竟然惊喜的发现其实我还挺适应的。可能就是因为关系好,才可以什么都不计较地嘲笑吧。因为如果是别人的话,完全没有必要。他们的原话就是多看别人一眼就是在浪费宝贵时间,得嘞,什么也不说了,我得写篇感谢信歌颂这批人的丰功伟绩了,因为我初步估计啊,他们这些年没有男朋友的关键原因在于都耗在我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