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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兔笔记

作者:西部井水    授权级别:C    精华文章    2016-07-13   阅读:

  
  一、月黑风高夜
  春节过后的某一天夜里,月黑风高,警方在包茂高速上查获一起严重的人畜混装和非法运营事件。一行四辆面包车,共装有三十六个男人和四十条狗。同时,警方还查明,这三十六个男人之中,有个人叫井水。有媒体报道,这是本年度中国西部发生的极不寻常而又耐人寻味的事件。
  车厢里充满烟草味、脚臭味和狗的腥气味,以及这些味道混合之后,又派生出的另一种不正宗的味道,让警察在打开车门的时候用手扇着鼻子,表情歪斜,稀里哗啦。这些男人,老的六七十岁,小的十六七岁,个个疲惫不堪,横七竖八,睡相不雅。人人衣着不整,且穿着五花八门,有的穿着厚厚的棉袄,有的穿着羽绒衣,有的穿着旅游鞋,有些穿着黄胶鞋,像是刚刚逃离一次战乱,劫后余生般侥幸。在被警察查获的时候,他们浑然不觉,正挤在面包车狭小的里打呼噜说梦话,有的还搂着别人的肩膀,大概以为是自己险些走散的婆娘。
  四十条狗们被横胡乱地塞在车和人的缝隙里,像是黑暗中柔软的填充物。对于突然的停车,它们很警觉,但是,见了查车的警察却很友善,不叫也不咬,而且伸出长长的温暖的舌头去舔对方,舔手指,舔满是尘土的皮鞋。井水看见,顿时心生鄙夷,真是不要脸的畜生!但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这些狗大概觉得自己和警犬有裙带关系,而警察和警犬的关系就不用说了,于是它们就以为自己和警察有亲缘。井水想严重警告这些家伙,自重点,不要乱攀亲戚,你们是纯种的猎犬,请抬起自己高昂的头颅!
  与狗相比,这些男人们因为没有那样的裙带关系,就心虚得多,胆怯得多,鄙夷而猥琐。他们惊慌地看着警察们严肃的面孔,有点不知所措。男人们聚在一起,能有什么好?无外乎吹牛、喝酒、赌博,偷盗,拐卖,嫖娼,造反,干坏事。所以,警察的问讯仔细而焦灼。
  那个穿一身迷彩服,打扮得与众不同的男人掏出一根烟递给警察,然后恭敬地坦白此去目的和动机:到草原上去撵兔去呀!我们都是玩狗的,不是狗贩子,也不干别的坏事。警察不信,但又不知道该如何重典处置,于是,拿出手机戳了一个电话。井水一看别人戳电话的姿势,就知道是向上戳还是向下戳。他矮了半个头,一定是向上戳给他的上司,比如典狱长或者警察总长什么人吧。戳完这个电话,警察意外地对这些人说:快走,快走!
  这样的结局,是井水没有想到的,写小说写到天明也想不出来的。也许,狗撵兔这个娱乐已经深入人心了。
  
  二、狗司令
  这个穿迷彩服的与众不同的男人就是狗司令。他就坐在井水旁边,一股子狗腥味,外加烟味儿。烟味和狗腥味相互缠绕,相得益彰。井水一路和他拉话。他姓商,六十岁了,但不像个年龄的人,倒像个小伙子。他腰圆体阔,红光满面,嗓门响亮,像已经被环保部门明文取缔禁止的高音喇叭。他是这些男人们的头头。每次外出撵兔,都是他一手召集的。虽然他们不过是某村某镇的村民,干的职业已不仅是种田,五花八门,或者是杀猪,或者挑猪骟羊,或者是种菜,或者是贩牲口,或者是开饭馆,或者是开商店。这些人都有精力有能力养几只狗!
  狗司令是杀猪世家出身,父亲曾是当地有名的屠夫,杀了一辈子猪,只落得衣襟和肠子里比别人多些板油。老商接过父辈的杀猪刀,正好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靠杀猪发了家,致了富,盖了房子,买了车子,捎带还养个把情人,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比蜜还甜。每天除了杀猪,就是养狗和玩狗。
  玩狗有多种玩法。有些人玩斗狗,这是一种时尚的赌博,参加的人员有社会闲杂,有政府官员,有商界精锐,也有平常百姓。有专门的斗狗组织,他们一般都在双休日搞活动,这样参与的人员会更加广泛。斗狗是狗的一种品种,虽然体形不大,但是生性残忍,很好斗。两只斗狗放在一起,便会你死我活地咬仗。参赌的人就会根据情况疯狂押注。有人一晚就赢几十万,当然,也有四裤全输的。
  狗司令不喜欢玩斗狗,喜欢玩细狗。细狗是地地道道中国陕西的品种,腿、腰和脖子细而长,脑袋小,耳朵小,天生善于奔跑。细狗最拿手的活儿就是撵兔。细狗撵兔之风盛行于唐代,宫廷和民间都有用细狗撵兔的娱乐活动。千百年来,细狗的品种也在遵守着优胜劣汰的规律,前几年流行的品种是灵奇,今年又有新品种叫格力,大概是杂交培育的新品种。一条狗少则几千,多则数十万,是一种奢侈品消费。而养狗训狗投入的财力和精力更大。
  狗司令养了两条灵奇猎犬。养狗比养儿子花钱多。他的狗吃腻了猪肉,喜欢上美味的鸡肉。狗司令很慷慨,走到熟食店,一张口就要三十个鸡腿。老板数了半天,只有二十九个。狗司令笑着说,少一半个不咋地,再来一个羊腿凑合。
  训狗很辛苦。第一是锻炼它的体质;第二是训练它的奔跑速度;第三训练它的噙咬的能力;第四是要训练它的回噙能力,即逮住兔子以后把它叼回来,而不是立刻就地独自享用;第五是训练它的胆量,即训练它在众多狗的抢夺中和众人的呐喊声中勇往直前,绝不胆怯。这些训练程序都是枯燥无味的,但没有耐心的训练不出好猎犬。
  狗司令下的功夫最大,他的狗也最出色。在井水经历的三天撵兔活动中,狗司令的黑毛灵奇让它的主人很有面子。每场奔跑下来,狗司令说起自己的狗,比说起自己的儿子考上清华还得意。
  
  三、初春看草原
  我们晚上八点从咸阳出发,到达目的地宁夏盐池县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上六点。这里毗邻陕西的定边县,和咸阳有点时差,六点的时候天还很黑。这里昼夜温差很大,清早寒冷异常。经过一整夜长途跋涉的狗友们耐不住兔子的诱惑,立刻驱车来到城外。在这里,可以看到大片的草原。
  对于井水来说,最具诱惑力的不是兔子,而是兔子们藏身的大草原。时候虽说已到春天,但是,因为干旱和寒冷,草原还没有醒来,眼前一片土黄色,像是走进了沙漠。仔细看时,草原其实也就是沙漠,遍地黄沙,不过是长了些草木而已。去年秋天死去的茅草的残茎,在重重叠叠的羊蹄印里依稀可见。唯有那些蒿草,稀稀拉拉地站立着,迎风摇曳。
  草原上很少有树木。偶尔看见几棵,但是都是清一色的大树,没有小树。最多见的风景,是孤零零一个大树,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沙丘和沙梁,悲壮凄凉。除了草和树,还有两种灌木,骆驼刺和红柳,它们都是耐旱的植物,而且骆驼刺浑身长满小刺,牛羊不喜欢吃它。它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远远看,像是农民种的庄稼。显然,是这些灌木不是天然生长的,而是人工治沙的结果。
  一望无际的绿色,风吹草低见牛羊。云般的羊群,美丽的牧羊姑娘,随风飘荡的歌声,这才是井水这个外乡人心中的草原。而看不到羊群,确实令人很悲哀。不知道走了多久,还真的看到了羊群,让井水很惊喜。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老头子,赶着一群绵羊。这些羊儿们在贪婪地咀嚼着枯草,如同享用美味,头也不抬,就像井水看到这群羊圆了看草原的梦一样。
  到了第二天,还真的看到了一个牧羊女,也许是姑娘,也许是少妇,离得很远,看不清模样,但是,绝对不是老大妈。她的一群羊,大概有二三百只。她穿着黄色的军大衣,头顶着红色的头巾。井水和狗友们试图靠近她,看看庐山真面,无奈羊儿看见狗群,非常紧张,奔跑起来,越跑越快。这大概因为狗是狼的远亲的缘故。于是,双方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态势,始终无法看清那女人的面孔。
  情急之下,有人喊:姑娘,你的羊卖不卖呀?多钱一只?那女人大概是为了让这一群追赶的男人和狗死了心,迅速地回过头来,坚决地说,不卖!不卖!这下算是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个声音不同一般,有一个生硬的外壳。井水用力把外壳剥开,看见嫩嫩的水水的内核。它让一个遥远的面孔似乎清晰起来。这是一个姑娘无疑,而且是一个美丽的牧羊姑娘,草原上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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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千千   精华:沁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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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千千:
对于没去过草原的人来说,作者笔下的世界很神奇,无比的令人向往与惊讶。你看,草原一定是神奇的,只待一场春雨,它就会绿满天涯。 而且,作者用摄影的细节慢动作的向读者展示最精彩的瞬间:狗抓到兔子的那一刻!狗咬住兔子的时候,身体姿势发生了变化,头冲下,如果不变姿势继续向前冲,就会有折断脖子的危险。而狗实际上是采取的是排球比赛中的前滚翻救球的姿势,一口咬住,顺势翻滚,然后腾起。姿势非常优雅,堪称完美。是的,井水不容易,这些撵兔的狗也不容易,狗主人也不容易,而那些被撵的兔子也不容易。动物真奇妙,就这么相辅相成的生活,不多不少,刚刚好。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14

  • 三旬

    井水老师太棒!看得我很是沸腾的经历!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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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玉洁

    原来草原上这么有趣呀,这好事,怎么都让你摊上了?真是太好了,比赶海有意思。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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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沁芳闸

    长见识了,长见识了,长见识了。那个叫井水的,为了全新体验,编了一套自己当兵打仗做保安的经历。为了拍动态美,在草地里滚来滚去,追上跑的特别快的兔子。为了拍静态美,别人都休息了,还得继续工作。
    井水老师,真的不容易呀。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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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韵无声

    生动,超精彩!一个个片断,一个个镜头,深刻,回味!
    问好井水老师!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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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渭雨轻尘

    题材特殊,叙述也生动,好看。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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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千

    感谢作者,用精彩的文笔带给我们以电影般的片段。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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