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雨里玩,前后将近十年。我当编辑,也有好几年。就我经历的事来说,记忆深刻的不下四五次,如果有时间深挖,那就有讲不完的故事。
对于文字,我是一个十分认真的人。自己作文也好,编辑作文也好,都是字斟句酌,连标点都不放过。比如,我曾经写过一篇《标点不重要》,用以驳斥部分作者“标点不重要”的观点。
林秋菊,是烟雨里公认的优秀写手,曾任散文版主编。她很年轻,也很能写,每天都是洋洋洒洒几千字地发。她所写的都是些生活细琐,所以审多了也难免有些审美疲劳。编辑们都怕,其实我也怕。但做编辑就得对作者负责,对文字负责,对网站负责。于是,我一字一句地看,一个标点一个标点地审,每有不妥,改正过来。再告诉她修改在哪里,为什么要这样修改。我还跟她说,文章不要写得太匆忙,“文章不厌千回改”。她年轻又有才,很有些傲气。起初她是很不以为然的,总以为是我在挑刺、挑剔,总以为是我在她的面前得瑟。因而,我难免费力不讨好。后来慢慢混熟了,她不再反感,反而主动给我留言让我挑刺,久之就成了朋友。这叫做不打不相识。
再说烈酒红袖。一看她的名字,你就知道她是个烈女子。起初我跟她也没怎么打交道,但凭作为一个旁观者的印象,觉得她跟许多烟雨有才的女子一样:骄傲、任性、目中无人、不太好接近。因而对她们,我是敬而远之的。不料有一次还是惹毛了她。大概是在一个文章后面还是在哪里,是“狂飙为我从天降”大闹烟雨的那段时间吧?也或者是在之前,我跟一个网友有些争论,可能是我语言过激,抑或是我不够文明,烈酒红袖看不惯就说了我些什么,我却不以为然。于是,在编辑群里就跟她争了几句。可恼的是,我每说一句,她都说“我懂”。弄得我有些恼火,又不便发作,就嘟噜了一句:“你懂个球。”没想到这也把她给激怒了,她在群里是“又哭又闹”,非要我跟她道歉不可。最后,为了顾全大局,我还是跟她道了歉。但心里是不痛快的。所以,后来就疏远了她。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前面讲到过的,“狂飙为我从天降”大闹烟雨时期我们跟狂飙的斗争。狂飙是我的衡医校友,高我两届,算是师兄。他的这些信息,是我从网络上“人肉”得来的。狂飙是个才子,这是毫无疑问的。也许是因为烟雨女子太过强势的缘故,不知道怎么的就把狂飙给惹急了。直到这时我们才发现,狂飙同时也是一个十足的网络流氓。他在烟雨文章后面永无休止的谩骂,语言极其低级下流,搞得到处乌烟瘴气。有美女子甚至还被气哭。大家对他却是无计可施,你封他的号,他换个马甲又来……最后,我看不下去了,我就私下里劝他,他不听。他反过来还要拉我入他的伙,叫做什么“火烧党”,他要“火烧”烟雨。我当然不可能入他的伙,他就连带我一起骂。我说,你再骂,我就要出手了。他想:你算个老几呀,我敞着你来。被逼之下,我就以“狂飙为我从天降”为文章的主公翁,虚构了一篇小说《堕落天使》。
文章的开篇是这样说的:“天使跟魔鬼的最大区别在于,魔鬼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死,而天使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活,而且活得更好、更有劲、更快乐。他给人以信心、希望、勇气、还有爱。狂飙为我从天降,从天使堕落成魔鬼,他的人生轨迹,给人以深刻启示。”
然后就是分几个段落来写:狂飙是个野种、骂名远扬、乌鸡变凤凰、天使折翅、魔鬼的诞生、狂飙的末日等等。
通篇文章没有一个赃痞字,却是骂得痛快淋漓。更厉害的是,如果读者是狂飙熟识的人,他还可以根据我文章中的线索,联系到现实中的他,这才是我的杀手锏。文章甫一推出,就受到广大烟雨朋友的热捧,被推为精华,挂在首页。这倒底令狂飙不淡定了!起初他嘻嘻哈哈的不当回事;然后又生气地说要杀到长沙来;再然后就只好服软,让我撤了这个文章;再再后来,他就在烟雨里销声匿迹了。烟雨从此恢复宁静。
我以为,这是“烟雨频道”正义对抗邪恶所取得的重大胜利。但令人沮丧的是,也有部分人不认同我的斗争方式,即使她们都是受害者。她们对我多有批评,也有劝诫,说我骂人不能连带别人的父母。我为她们出头,还被她们批评,你可以想像当时我心底的郁闷。起初那种胜利的喜悦一下子就烟消云散,荡然无存了……
如今,烟雨红尘原创文学频道早已关门大吉,过往的许多恩恩怨怨也随风而逝,留下来的点点滴滴,都成为了温馨的记忆。这其实很好!烟雨不在了,纷争便也不再。重要的是,我们烟雨人还在,我们心中的文学梦还在。这,就足够了!
今天,我们在这风光旖旎的《墨舞红尘》舞台上重又聚首。回首往事,恍如隔世,万千感慨,无从抒发。那么,就请允许我在这里跟大家一起高歌,来缅怀我们在《烟雨红尘》的日子里所经历过的所有人和事吧!
“往事如风,只是痴心难懂。借酒相送,送不走身影蒙蒙。烛光投影,映不出你颜容,仍只见你独自照片中。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萌万誓已随花事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