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聂树斌案”

作者:刘宏民    授权级别:B    编辑推荐    2016-12-07   阅读: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至此,举国瞩目的“聂树斌案”终于尘埃落定,只是法院已经无法宣布“当庭释放”。
  此案的详细经过新闻媒体多有报道,相信大家都清楚,不必赘述。我这里要说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冤案?为什么真凶出现后此案迟迟不能平反?
  1994年聂树斌年满二十岁,他不是小孩也不是傻子,应该清楚强奸杀人罪的后果,可他为什么要承担这两项罪名?毫无疑问,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聂树斌被折磨得忍受不了了,便在司法人员的诱导下饮鸩止渴。法律明令禁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可事实上它却是司法系统审讯时经常采取的手段。记得南方某省一县长被市纪委双规后,办案人员让他面壁而站,大夏天用500W的大功率灯泡照射着他,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直至他高血压犯了站不住了,办案人员才让他坐下来交代问题。一个县长都免不了被变相刑讯逼供,何况普通老百姓?
  有人会问:司法人员不是暴徒不是虐待狂,为什么热衷于刑讯逼供?没别的原因,就是为了提高破案率,为了政绩。
  对于杀人、放火、投毒等社会危害大影响大的要案,一些领导习惯下“限期破案”的命令。而实际操作中,有些案件线索少,侦破很困难,尽管公安人员可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是达不到“限期破案”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专案组不愿也不敢把案件悬起来,一则怕影响政绩不利于仕途晋升,二则担心给上级留下无能的印象被打入冷宫。他们便通过刑讯逼供,将某个很可能就是罪犯却没有铁证的平头百姓拿下。于是乎,领导舒心了,案件负责人政绩有了,底下的喽啰们也无须继续劳神,可以歇息了。我强调“平头百姓”,因为只有对普通人他们才敢这样去做,知道这些人即使被冤枉了风险也不大。放眼全国的冤假错案,除了一些牵扯到政治斗争的案子外,哪个案件的冤大头不是平头百姓?我还强调“拿下”而没有说“屈打成招”,因为刑讯逼供这把非法的魔剑也确实让一些意欲抵赖的犯罪分子受刑不过而乖乖招供,从而提高了破案效率。
  同级公、检、法名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而现实中这三个堂兄弟沆瀣一气,谁也不愿意给另外两个兄弟脸上抹黑。特别是领导关注的案件,公安局的提请批准逮捕书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几乎不可能不批捕,因为不批捕不只是否定小兄弟,也给下达“限期破案”的领导心里添堵。而检察院批捕后,肯定会起诉,否则就是自己打自己耳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在量刑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但绝对不会改变性质。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在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阶段被冤枉了,别指望在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得到平反昭雪。
  回到“聂树斌案”,我不知道当年有没有某个领导做过限期破案的指示,但我想,对强奸杀人这种危害社会的案子,领导肯定会关注的。
  案件明摆着证据不足疑点甚多,但石家庄市公、检、法三家没有一家把住关,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办案水平低?一审判决后,聂树斌上诉至河北省高院。当时年仅二十的聂树斌还天真地以为河北省高院会还他清白。三个堂兄弟沆瀣一气,做老子的焉能不护犊?说河北省高院不作为也不符合事实,它将两个死刑中的一个改判为有期徒刑,让罪大恶极本应该死两回的聂树斌只需要死一回。不知道被判处两个死刑的犯人在执行时会不会打两枪,如果是这样,河北省高院的改判只是省了一发子弹而已。我想二审判决后聂树斌该醒悟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那一刻起,他已经被宣判了死刑。
  1995年公、检、法三家错杀聂树斌是为了迅速破案,尽快给受害人、给领导、给社会一个交代,也许以当时的侦破技术,他们再也找不到比聂树斌有更大作案嫌疑的人。十年后的2005年,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被捕后,供述“聂树斌案”真凶是自己,河北省广平县警方还押着王书金指认了作案现场。不知道广平县警方这一不懂政治没有党性的做法是否受到了上级的批评,但从河北省的所作所为来看,不是积极复查有错必纠,而是百般遮掩企图瞒天过海。最先披露“聂树斌案”真凶可能另有他人的是《河南商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早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全国数十家媒体,里面没有对这个案子最有发言权的河北省各大媒体,可以猜想,某人给河北媒体下了封口令,而具有这种权力的不会是河北省高院、检察院。中国自古就有官官相卫之说,当今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衙门出了问题,动用所有衙门的权力去掩盖去补救,以求得人人金玉体外,个个衙门一清二白。
  一审判决后,罪犯王书金竟然以检察院未起诉他是“聂树斌案”的真凶为由提起上诉,这恐怕是中国办案史上最奇葩的一幕吧!于是乎,整个案子陷入了漫长的复查阶段。上世纪中叶,冀中军民坚持抗战八年赶跑了日本鬼子,今天,河北省高院用八年时间复查“聂树斌案”,冤案还是冤案。这个案子真的比日本鬼子还难搞定吗?鬼才相信。某件事一旦被抛到了风口浪尖上,官方的做法往往是一个字——拖,拖得此事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线,再悄然无声地按自己的意愿去处理。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聂树斌案”真凶是谁尚无定论,而坚持为儿子翻案的聂树斌母亲、代理律师等7名当事人却被“聂树斌案”被害人的父母以侵犯隐私名誉权为由推到了被告席。尽管这节外生枝的闹剧最终草草收场,但可以猜测,如果被害人的父母后面没有推手,他们会在这节骨眼儿上来蹚浑水?他们恨的不是聂树斌,而是真正的凶手,这时候他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去质问石家庄市公、检、法,凶手到底是聂树斌还是王书金?就算没这个魄力没这个胆量,也应该静观其变。这说明,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坚持让一些人惶恐不安了,便设法将被害人父母推到前台企图搅局。
  2013年7月,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聂树斌案”不能翻案,凶手不是王书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离开了河北省的控制范围,复查“聂树斌案”才进入了正轨。两年后,才出现了本文开始叙述的一幕。
  聂树斌死后21年,法律终于还了他的清白,而正义来得又是何等不易!如果王书金不主动招供,聂树斌屈死谁人能知?如果不是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坚持,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少见的异地复查、直接提审的方式,王书金招供了也白搭。
  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沉冤21年终得雪,一纸判决书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这个迟到20多年的无罪判决终于到来,让人感慨万千。这个判决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秉持有错必纠的原则,敢于直面历史遗留的复杂案件、勇于纠错的司法担当。
  一个并不复杂的抢奸杀人案,无辜者聂树斌不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且21年后才平反昭雪,特别是2005年王书金主动招供后,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承受着各式各样的非法阻挠,恐吓打击,长达9年之久。想到这些,最高法院的这段话似乎更有讽刺意义。
  毋庸讳言,“聂树斌案”以2005年为界,如果说前十年此案的性质是冤假错案,而后十年却是一面照妖镜,它照出了河北省的司法腐败,照出了形形色色披着公仆外衣的妖魔鬼怪。放眼全国,这样的镜子还很多。我们天天喊着反腐,军人出卖情报、官员贪污受贿等对国家危害是大,但距离普通老百姓还是远了些,而司法腐败直接危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危害生命安全,是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我们早就提出“以人为本”,窃以为“以人为本”首先应该铲除司法腐败,让“聂树斌案”不再发生,毕竟生命不可挽回,21年的代价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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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落叶半床   推荐:落叶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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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散文副主编   落叶半床:
一桩冤案,21年后得以沉冤昭雪。生命和时间的双重代价,直面历史的勇气和种种内幕让人思量再思量。具有讽刺的意义的事件并不止此一件,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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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千

    叹一口气,希望从今天起不再让“聂树斌案”发生。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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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叶半床

    红尘网站的日期签署会自动跳到最前,不会像排版时那样出现在文末最后。请谅解。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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