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站
1998年,秋初,燥热。
我叫小时候的玩伴叶满,一同到广州打工。
叶满有过一段崎岖打工经历,没到目的地丢失钱包,从铁路上走回来,彻底改变人生观,认为人生路不在远方,而在心中,一心要修佛,不愿远去。
我说,叶满,你打工应该往大城市走,怎么往深山里跑呢?你犯了方向性错误啊。
这话放在两年后,或是现在,我真不会说如此愚蠢的话。
说不服叶满,我只好单身一人踏上广州的火车。
一路上,我心里有些怯,手一直在兜里拽着钱包。
直到从火车上下来,看到气派大方的“广州站”三个字时,内心这才松懈下来。
在车站门口,看见表哥廖东,我马上扑上去来个熊抱。表哥脚下的土地似乎没有承载力,他在我用力的拥抱中,趔趄着差点扑倒。
我骂了一句,怎么成了娘们样子?
也不知是疲倦,是没有休息好,还是有心事,表哥神情寡寡。
一路走去,四处可见森林般的高楼,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高的楼房群,我兴奋得只想变一只蜘蛛,马上在这个城市织一个网。
然而随着车的行进,房屋慢慢变低,我有些失望。
表哥廖东在我们家族里算是一个能干人,只身一人来广州发展,经常寄钱回家。农村人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多的钱,更不要说把那么多的钱放在手心里。于是母亲便要求我和表哥联系,也来广州赚钱。
在家乡人的眼里,广州是个捡钱的东西,只要舍得弯腰,就有捡不完的钱。
这样一个能人,怎么会住在城郊,或是乡下,和我们成都平原一个小镇差不多,即然和家乡差不多,我来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偷偷看表哥,他却一改车站的萎靡,如同冬眠复苏般,眼睛里慢慢有了活气。
才两三年不见,也不见得就如此生疏啊?我对自己说,但是我迅速就忘记了这些细碎的不安。接下来,我们在一个小饭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回到了他的住屋。
小屋不到十平米,一张平板床,一个简易衣柜,一张桌子,三大主件,然后便是零碎的小件,床下,门口的几双鞋,桌子上的几本书,涮洗物件,门后铁架上毛巾,下面的扫帚,垃圾提。
简单的让人不肯相信。
最让人羡慕的便是桌子上的座机电话。那时候四川的农村还没有电话。睡在床上和别人说话,是我那时候最艳慕的事。
于是我就一直痴望着桌子上那红色机壳,白色按键的座机。
表哥帮我放下包裹,也不在意我的好奇,很严肃地对我说:“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我沉迷物件的遐想顿时被唤醒,吃惊地望着他。
在我没有帮你找到合适的工作时,你就在我这里吃住,没有啥事,就不要出去到处乱走。说完后,用眼睛认真地看着我,是那种担心孩子走失的神情。
我笑笑,一切听你的,我路不熟,出去也是瞎转。
表哥简单交代后,便去上班了。
我把房间里每一个物件一一仔细认识,然后记住每一个细节,比如漱口杯沿上有一个黑痣样的瓷点,比如那本演讲口才的书面上,有一指甲大小的红晕,比如床下的那双棕色的皮鞋鞋底前面有个洞……比如屋顶正对床的最里角落,有个斜挂的蜘蛛网……
最后我把座机电话看了几亿遍后,便失去所有的兴趣。
第二日依旧是表哥上班,我看屋。
我再次做昨日的事情,阅读这个屋子。我几乎可以闭着眼睛拿到屋里的任何一件物品,闭着眼睛走到任何一个我想去的角落。后来,实在无聊,我偷偷溜出屋子,去附近的市场转。除了热闹,根本没有表哥要担心的什么。
晚上,表哥回来第一句话,你没有出去乱跑吧?
我很诚实地点了点了头。
他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本来想说实话,想问表哥,你到底担心什么呢?光天化日之下,你担心一个男人做什么呢?但是想了想,终究没有说。
第三日,还是依旧。
虽说我不是爱热闹,喜欢动的人,但是,我真不愿意一整天被关在一个小屋里。这一日,我又溜出去,沿着街道走了许久,才回。
表哥回来,依旧问了昨日同样的话,我依旧作了同样的回答。但是表哥似乎听出我语气里的倦怠。
几乎是重复的日子,使我怀疑我是不是一直在同一日徘徊。
有一种闲,会把人闲死。
我真正怕这种闲。
表哥说,这样吧,明天你去一个饭店暂时干着,我再想办法,把你弄到我们药店上班。
那是一个中餐小饭店。说好我的工作是传菜单,端菜,摆放收拾桌椅。可是实际在干时,只要老板看到我没有在端菜的奔跑中,在桌子上忙乎收拾,一定会马上叫道,小宋,把厨房水池里的碗筷洗了,小宋,把葱清理出来。小宋,把卫生纸装在桌子上纸盒筒里。小宋,把旁边那家卖地板要的米饭和菜送过去。
我就像他们购买的永动机,如果有一秒闲置,就会被认为资源浪费,这种浪费会让他们心痛无比。
一天下来,我累得骨头都快散架,脑子里还空荡荡地飘荡着小宋,小宋,小宋……
也不知是什么缘故,那天下班后,我鬼使神差地没有回家,居然沿着街道随意走,也许我潜意识把城市当成了乡村,想在城市里散步,想在城市里看看月亮,想在城市里看看树影。
在乡下,一个人累了的时候,四处转转,微风,人群,树影就可以把疲劳带走。如果你不嫌累,整夜在村子里徘徊,也没有人管你。
也许就是这种自由散漫误导了我。
转着,转着,我就忘记了时间。
所以当那辆诡异的火柴盒状的车,停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好奇地在车上张望着。
这时,从车头下来几个年轻小伙,手拿一米来长拳头粗细的木棒,径直向我走过来,我一看架势,想跑,无奈没有见过这种架势的我,两条腿竟然发软。
如果能够看见自己,我想那个时候我一定像个软脚猫一样。
打头的胖子用电筒光打在我脸上,厉声问道:“做什么的?说。”
“打工的。”
“住在哪里?有暂住证没有?”
“暂住证?”
“抓回去再说。这么晚,鬼鬼祟祟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胖子后面的矮个子说。
“我是良民。”正当我想喊这句的时候,突然想起这是电视上抗日神剧的台词,马上闭了嘴。在中国的广州,90年代末,喊自己是良民,即使是正常的人,或许也会被当成神经病抓起。想到这里,我把嘴闭得紧紧的。
这时又从车上跳下一个拿着比腿还长的大刀,刀把上系着一圈红绸,飘两三片红色流苏。有点像电视上赤卫队的。
我暗暗庆幸自己没有喊出那句傻话。
我虽不怕木棒,却有点虚那把明晃晃的大刀。
在大棒的威胁下,我还是被那伙人带回联防队。
在联防队,我报告自己姓名地址打工店铺。他们接着用印泥要采集我指头的指印,我以为这是罪犯入狱前的程序,不由自主地后退,把手往背后藏。
立即有几个小伙子冲过来,一人抱住我的腰,一个控制我的腿,一人拿印泥盒子,一个钳住我的手。我慌乱起来,不断挣扎。
越挣扎,他们把我控制得越紧。我像只受惊的兔子,吱吱叫着,木偶一般被他们操纵,手指头一一落在印泥里,然后再一一印在一张雪白的纸上。
我成了一个记录在案的人。
这在农村,就如同在耻辱柱上钉过的人一样。会一辈子直不起腰。
我即紧张又害怕。
他们放开了我,我这才想起用表哥廖东的座机号来证明我的来由。
关键时候,居然是那个座机号码救了我。
表哥把我带出联防队的时候,我看见表哥的脸比我还灰,还暗,仿佛在治安室黑屋里关了一夜的是他,而不是我。
我有些怀疑我们是否是交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