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迎春的婚事看贾母在宝黛婚事上的权力

作者:月涵    授权级别:A       2018-02-08   阅读:

  
  一直奇怪,贾母那般疼爱双玉,也说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话,包括宝玉为了一句林姑娘回家,就能人事不知,折腾半府的人混乱。怎么一直迟迟不给宝黛订婚。
  看迎春的婚事,迎春自小在贾母这边长大,应该说这孙女其实在她跟前的光景比在父母身边还多,可是迎春的婚事上,其实是贾赦做的主。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这里介绍的孙家,勉强算是世交,而孙绍祖年未满三十就是说二十五六往上了,如此年纪早该成家了,却迟迟未婚,本就不妥。特意强调地一句家资饶富,照应后面的五千两银子)。
  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大老爷自己盘算好了,只是回明贾母,分明没把贾母的态度放在心上,只是走个过场)。
  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
  贾母其实并不满意这桩婚事,却因是他亲父主张,才没有多事。
  这说明了在儿女的婚事上,还是父亲是第一权力人,父母之命,还是有决定权的。
  这件事上,贾赦当然知道贾母不喜,贾政直接就反对,可是还是一力促成,那就说明了,他是有完全的决定权。
  宝黛的婚事中,黛玉的事,贾母可以做主,林家族中没什么人了,纵有也是极远的,也没有贾家的地位,但凡有些立得起的,早把黛玉接走了。
  而宝玉的婚事,有父有母,这个主是贾母不能绕开人家父母的。
  贾政为官多年,人品方正,但也有他的主意,他让孩子读书,就给贾珠找了个国子监祭酒的亲家,为的是帮扶贾珠。到了宝玉,他和赵姨娘提过,宝玉贾环兄弟的姨娘,他都看好了人选。
  这说明,贾政对儿子的大事是有想法的。
  如果宝钗黛玉之间,贾政不会反对黛玉,但那么多人家,贾政没必要非在钗玉里选,他完全可以找个书香门第的人家。
  而王夫人是宝玉的母亲,她可以不坚持选宝钗(贾母反对的话),但她不喜欢黛玉,却是人人都知道的,她最厌恶的是晴雯,却说晴雯眉眼像黛玉,她对美人天生烦感,既留不得晴雯,如何会把眉目更美的黛玉许给宝玉呢。
  所以在贾政没有表态,王夫人不喜黛玉的情况下,而且黛玉本人无父母,没有娘家背景,身体还娇弱的情形下,贾母实在不能理直气壮的把黛玉许给宝玉。
  但贾母已经看出了双玉的感情,她不能公开反对,不能公开支持,只好先拖着吧,不能刺激了双玉。
  
  审核编辑:落叶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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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散文副主编   落叶半床:
父母之命,在那个时代是绕不开的。父母对子女的婚事有绝对的主动权,在当时是天经地义的。贾母作为祖母,对孙子的婚事当然不能随心所欲,他也只能多疼爱一些,她哪能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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