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让我们别样重逢

作者:大象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8-09-02   阅读:

  
   
  星期五那天下午,我受邀来到了西安城里,参加小学初中同学文慧女儿的婚礼。在附属医院的门口等人时,我下意识地看见不少人行色匆匆,抱着鲜红的玫瑰花束,从我的眼前经过。他们有风流倜傥的帅男,有花枝招展的靓女,有鹤发童颜的老妇人,有年富力强的中年男子……我看着同伴,很是疑惑,究竟咋回事呢?同伴诡秘地说:“你看,他们都急着给情人送花去呢。”
  这时,我才忽然醒悟过来,原来今天是中国传统的七夕节。我们相视一笑,禁不住感叹道:“还是城里人生活浪漫啊。”
  来接我们的春娥,虽然一瘸一拐,走得非常别扭,甚至有些艰难,但依然很热情,很爽快,眉欢眼笑,乐得叽里呱啦。没有想到的是,同春娥前来的,还有我们的老班长岁放,他竟然从铜川煤矿远天远地地赶来了。我打趣地说,今天是情人节,你不陪情人过节,跑西安干啥了呢。他一本正经地说,他不知道今天是七夕节。我说你出门时,老婆没问你干啥去吗,他说没有。哈哈哈,还是我们这些乡下人没太在意七夕节。
  其实,农历七月初七是七夕节,也叫乞巧节。这个节日之所以被许多人称为中国的情人节,主要还是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影响所致。记得电影《天仙配》,我先后看过两次。最早的那一次是孩提时候,我还没念书,当看到王母娘娘派天兵天将拆散了恩爱夫妻时,我竟然对那个老妖婆,破口大骂,惹得周围看电影的人,一下子盯着我看。后来,上了中学,我还学习了一篇《牛郎织女》的传说故事。大概正由于这个爱情故事,好些人把七夕节称作中国的情人节。记得小时候,娘给我说,七月七晚上,藏在葡萄架下能听见牛郎织女的说话声。为了证实是不是真的,二十几年前的一个七夕夜,我曾偷偷钻到院里的葡萄架下,侧着耳朵,屏息静气,认认真真地听过。没有,什么也没听到,更没听到牛郎织女的喁喁私语。
  传说毕竟是传说,浪漫美丽就行,引人入胜就行,是不是真的并不重要。
  想到这里,我们走进了汉城酒店。登记房间时,我们发现房费高得惊人,一间房竟然高达三百多元。看到我们很吃惊的样子,前台服务员解释说,今天是情人节,客房不但价位高,而且快得玄乎,这些年每年都这样,现在整个酒店只剩下两套房了。她直说得我们瞪大了眼睛。
  情人节,又是这个情人节。这一天,为了庆祝和纪念,家人相约酒店举办个晚宴,相约歌厅唱个情歌,相约出去游山玩水,相约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这些有意义的活动,估计都是当今城里人的生活常态。反正,我的直觉感受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浪漫,比乡下人潇洒,他们活得更有情调,活得更有品质。
  晚饭时是最快乐的时候。几年不见,大家凑一块,刚好坐了一桌。为了热闹,酒是非喝不可的,没有酒就营造不出气氛,作弄不出势头。于是,便由老班长开始,轮流坐庄,尽管他感冒了,还是身先士卒,给我们带了个好头,一杯一杯地斟上了,一杯一杯地碰着喝下去了。有人喝得痛快,有人喝得勉强,有人喝得纠结,有人喝得为难。小时候,膀大腰圆的劳动委员德权,居然说了一大堆养生的理由,意思就是他滴酒不沾。话已至此,那就只能得过且过,饶恕他了。酒过三巡,大家就交头接耳,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一个个眉脸变得亮晶晶,有的情绪高涨,有的扬眉吐气,有的高喉咙大嗓门,而我肯定是脸红脖子粗,意气风发了。
  但是,身边坐的小兰说她不喝,几个人不答应。记得她和她的妹妹小英是当时我们中学的体育健将,身体素质特好,善于长跑,每年的体育运动会上,表现都是响当当的,搞到最后冠亚军决赛,都是在她们姐妹之间进行,曾一度被传为佳话。记得当时有人这样说,她们家离学校远,姐妹俩早晚跑,练出了功夫。这个总结极有道理,就像当年我之所以能成为手榴弹投掷冠军,就是因为我经常站在沟边撇靶子,瞄着喜鹊窝,甩开膀子,有事没事,不停地打。总之,和她们姐妹一样,我也是练出了功夫。不过,她们是在上学的路上,我却在玩耍捣蛋的时候。想起过去,小兰身体很结实,想起她上次喝酒的尽兴,我百般刁难,她推脱不过,还是很酣畅淋漓地喝下去了。
  茶须静品,酒要热闹。喝着闹着,闹着喝着,我却想起了许多事情。渭北高原的永寿,要说离西安是很近很近的。一上高速,闭着眼打个盹就到了。但是,人海茫茫,红尘滚滚。为了生计问题,许多人走南闯北,行色匆匆。特别是眼下,在这个极其浪漫的日子里,在熙熙攘攘的西安城里,一下子却碰遇到这么多的乡党,这么亲切的发小,这么悠闲地聊天叙旧,飞说浪谝,海吹神聊,甚至抬杠扯淡,怪话连篇,确实不容易。也许是酒精发挥作用了,也许是平时生活压抑了,也许是工作太忙了,我有点无所顾忌,甚至可以说放肆。大家都说,我喝高了。我说一桌人才喝了一瓶,真不多呢。他们却说,从来没有见过我能说出这样的话。
  今年,我们这一帮同学至少五十岁了。能熬到五十岁,也可以说风雨兼程,跌宕起伏,身经百战。在经历成长的岁月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年龄与性格的关系、成长与性格的关系、环境与性格的关系。《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这话绝对没错。但进了社会这个大染缸,人就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世故,越来越圆滑,越来越市侩,甚至直到丢掉了起初的善良,起初的纯真,起初的老实,起初的憨厚。人生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风风雨雨到现在,应该说我们早已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我总觉得小学同学是发小,两小无猜,比初中同学之间友谊纯真,初中同学比师范同学之间友谊纯真,师范同学比大学同学之间友谊纯真。原因是,随着周围环境的潜移默化,人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我的观点是,人的一生从生到死,必须经历这样的过程:简单——复杂——简单。也可以这么理解,少儿时的简单就是童言无忌,青壮年的复杂就是老谋深算,老来时的简单就是返璞归真。
  想到这里,我忽然感到自己好像真的老了,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自己把世事看透了,把斯文看淡了,把尊严看轻了?说明自己返老还童、返璞归真了?总而言之,我已经没有了过多的欲望,无欲则轻。说真的,那些怪话我只是在儿时无所顾忌地说过,稍稍懂事后,就一直矜持老成到现在。如今,年龄大了,我又回到了童言无忌的时候。反正这样最好,因为我喜欢本真地活着,喜欢简简单单地活着,喜欢坦坦荡荡地活着。
  闲聊时,德权说到了月利的少年幸福后来坎坷,说到了俊喜的精明能干,一年四季,八方来财,大家纷纷唏嘘感叹,惊羡不已。人与人的命运,为什么竟然如此不同!拥军还说到了进省、大明和宁宁,进省原来比我高一级,他好像把锅盔馍放在北村的姑妈家,初二时我们同班,上学路上经常走一块儿。不料前几年,他却在一次工程事故中,奔赴九泉了。大明也是我初二的同班同学。他长得仪表堂堂,毛笔字写得特别潇洒,我们开学的作业本封皮,都是他写的名字。他那时确实是比较幸运的,让我们非常羡慕。初中毕业就接班了,在家乡的街道供销社上班。接着,就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老早结婚了,抱上了孩子。后来,却病逝于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怪病——红斑狼疮。宁宁,是我的小学初中同学,初二时我们曾经同桌。记得静静的教室里,大家正在上自习,他忽然站在讲台上讲笑话,说怪话,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他聪明透顶,也捣蛋至极。有一次我来到桌前坐下去,谁知他悄悄挪走了板凳,把我晃了一个四脚朝天,仰躺在桌子下边。等我反应过来,他跑出了教室。第二回,他又如法炮制,把我晃得睡在地上,我怒发冲冠,索性抓起他桌前一摞书,朝他抛了过去。上了初三,好像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他见我和一个女同学坐在教室里学习,就跑出去偷偷把门锁住了,还趴在窗外大声高叫着:“sheandhe!”对于他,我有些无可奈何,撵又撵不上,抓又抓不住,打又不敢打,实在气得我哭笑不得。再就是大约十年前,他到县城里买建材,我不期碰上了他,顺便搭上他拉材料的车回乡下,我们坐在车顶上畅聊了一路。后来,就听说他患上了肝病,已进入晚期,正在住院治疗,我便跟几个同学前去医院看望了他。不久,我还要来他的银行卡号,给他打了一千元,算是对他的一点帮助。过去念书那会儿,虽然他把我折腾美了,但我当时眼睛近视了,每次黑板上的考试题,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念给我听。可惜,天不假年,病魔还是把他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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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渭雨轻尘   推荐:渭雨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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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渭雨轻尘:
旧日同学相聚一堂,确实是一个别有风味的七夕。如今,太多的同学聚会已经变了味道,社会上流行的应酬之道弥漫在推杯换盏之间。倒是作者笔下的这种同学聚会,让人心生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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