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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二十二

作者:海上稼轩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9-12-27   阅读:

  
  一
  长江二桥,一辆公交车突然左转,越过对面车道和隔离栏坠入江中(有视频)。
  二
  众人猜测,车为什么会偏离正常行驶路线?
  1、“酒驾”,也包括醉驾、毒驾、疲劳驾,此类说法最多;
  2、“避让”,为了避让对面逆向驶来的红色轿车,驾驶失误,此类说法约有20%;
  3、“患病”,驾驶员突发脑梗、心梗、低血糖等,此类说法不足1%。
  三
  顺着“酒驾”的思路,把驾驶员前一天晚上到开车前的行踪扒了个遍,未发现异常情况。
  顺着“避让”的思路,把对面红色轿车女司机从外套到内衣全部扒了,未发现与逆行有关的事件。
  顺着脑残的思路,把烂菜叶、臭鸡蛋向着两位司机先扔将起来再说。
  四
  大客车被打捞出来,公交车黑匣子解密。
  乘客A乘上公交车,上车后因没能在自己的目的地下车,要求驾驶员停车。
  驾驶员说道路改道,那站不停。
  乘客A坚持要求停车。
  驾驶员说不能半路停车。
  乘客A不依不饶,坚持要求停车。驾驶员坚持不停。
  停车——不能停!
  停!——不停!!
  乘客A率先变招,持手机击打驾驶员头部,直接把舌战升级为自由散打。
  驾驶员无地利之优,只能以右手格挡并挥拳反击,距离和力度均有限(视频将其作为主角,占据画面的中心位置,并反复播放挥拳动作)。
  五
  视频一经公布,评论家如雨后春笋般喷涌而出:
  1、“互殴”(公安的定义),驾驶员不是“正当防卫”(即驾驶员在乘客A攻击自己时,不能够“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自杀”(受《车四十四》的启发),驾驶员对乘客B至乘客M(到N就代表是无穷多了)不劝阻、不制止乘客A的行为表示愤慨,于是效仿车四十四,直接把车开到江里。
  3、“失职”(“站着说话不腰疼”派),驾驶员在执行驾驶任务时,不应该分散精力与乘客对话,更不应该放开方向盘还击。正确的做法是:将乘客A在半途放下车(采用此举肯定违规,公交规定不得在非站点上下乘客);或者被乘客A击打时,将车停下(采用此举肯定违法,交规规定桥上不能停车)。
  六
  学术探讨从来都不会成为主流,但是也永远不会停止。主要观点有:
  1、“科里奥利加速度错觉”,这是看上去很专业的名词,说是“当身体在顺时针旋转(每秒转60°),头部却又迅速从右往左急速转动60°角以上时,会感觉到自己在向右旋转,完全无法定位”。科学界确有科里奥利,是个法国人,但是他并没有做过这样的结论。(这样说的动机不详)
  2、“旁观者效应”,说的是“在群体或社会中,由于责任分散,每个人都觉得此事他人会去做,结果变成人人都该管的事,最终反而没人管的现象。”乘客B至M是否属于此种类型还待考证。(作者总结)
  3、“视觉错误”,当驾驶员不断向右回身时,眼前出现的是车辆右侧的江面,转了几次后特觉得车辆正向右侧驶去,于是本能地急打方向盘向左面转(司机在遇到危险时,本能反映也是向左把远离驾驶座的右侧对着前方)。(作者推断)
  七
  预计可能出现的后续节目:
  1、“赔偿”,两位主要当事人都已经死了,很多人担心没人赔钱了。一大帮法律人士出面解释,可以进行民事赔偿(向两位死者的遗产继承人提出民事赔偿),可以让公交公司赔(公交公司未能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2、“工伤”,驾驶员在工作时间死亡,但涉嫌犯罪,不能认定为工伤。不但没有赔偿,家属可能还要承担损坏公物的赔偿责任。
  3、“措施”,驾驶员被袭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于是冒出来一大帮“补牢”者,提出应该采取措施,把驾驶员和乘客用物理方法隔离开来。
  八
  驾驶员从江中拱出头来,大声说:“我按照规章制度正常开车,乘客拿东西砸我脑袋,我不能反抗啊?”
  乘客A也拱出头来,“你停一下车会死啊?”
  乘客B至M一起拱出头来,“我们都死了!”
  审核编辑:下寨龙池   推荐:下寨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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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短篇小说主编   下寨龙池:
这是个来自真实时间的推理微小说,太过另类,以至于不象是小说,倒象是个案情调查报告,中间部分的叙述可以加上不同身份的人物进行,问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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