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浩气贯长虹,请命书中指印红。
十二春秋沙作证,未酬壮志亦英雄。
注:外公名讳常开国,古浪土门二墩村人,1976年至1987年在八步沙治沙造林,为最初治沙七老汉承包人之一。后因1987年秋在林场值班守夜煤烟中毒,在原武威地区人民医院住院十余日,留后遗症,遂回家
休养,于1997年春辞世。今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等殊荣,可告慰外公,以诗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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