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暮春的阳光里仿佛有安眠药的成分,晒得人直犯困,段敏轩把头伏在办公桌上昏昏欲睡。
“院长好。”
这声问候的威力在段敏轩听来绝不亚于一枚炸弹,他猛一抬头,直起腰杆,胡乱拿起一本书装模做样地翻看起来。
“哈哈……”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让他失焦的眼睛重新聚焦,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正看着他娇笑不已。
“书都拿反了,还装,院长没来啦,我吓你的。”女孩笑起来很美,尤其是她鼻尖上那颗痣,像一颗浑圆光泽的黑珍珠,使得整张脸更加的娇俏可人。
“你为何要吓我?我有得罪过你吗?”美女总有让男人与之交谈的欲望,段敏轩也是个正常男人。
“当然有。”女孩指着墙上的挂钟,道:“现在是三点二十三分,而我是三点一刻进来的,我一直在叫你,而你一直在陪周公捉蝴蝶,浪费我宝贵的八分钟。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你害我损失这么多金子,可不就是得罪我了。”
真是个有趣的女孩。段敏轩笑了,指着对面的椅子示意她坐下。
女孩从手提包里拿出病历本和挂号单递给他,他假装不经意地瞄了一眼“姓名”和“年龄”,心里竟有些莫名的激动。
他问这个叫“安若”的女孩,“你哪里有问题?”
“哪都没问题。”安若指着自己鼻尖上的‘黑珍珠’,道:“我要点痣。”
“这颗痣不影响美观,没必要点。”
安若沉默了一会,道:“我觉得有必要。”
段敏轩发觉她的声音有些异样,仔细一看,她脸上已不复之前的晴朗,乌云密布,眼中有雨水欲滴。
“这颗痣浑圆光泽,位置也不错,真的没必要点。”
“痣长在我脸上,我说有必要就有必要。”
“我平日对相学小有研究,据我观察,你这颗痣应属‘善痣’----”
“砰!”没等他把话说完,安若已经摔门而去。
好心当成驴肝肺了。段敏轩看着安若落下的病历本和手提包,摇了摇头。
2
“若若,你说这颗痣是在认识我之后才长出来的,为我而生,那么就叫它‘羽痣’吧,想我了,你就摸摸它,摸它了,你就想想我。”陆明羽的声音像是录制在安若的心里,时不时就会蹦出来,摧残她的泪腺。今天,她终于下定决心把这颗代表爱情的“羽痣”点掉,却遇到个脑子进水的医生,真是倒霉!安若出了电梯门还在回想刚才医生劝她别点痣的情形,直到听见一声惊叫,才意识到自己踩到别人的脚了,刚要道歉,募地发现对方竟然是她的仇人沈菲菲,顿时收回歉意。
沈菲菲皱着眉把脚从那细窄的高跟鞋里抽出来,一旁的陆明羽则弯下腰握住那只脚,一边揉一边问她疼不疼。看到这一幕,安若感觉自己的胸口像被一把钝刀在来回的切割,她仰起头强行把眼泪逼回到眼眶里,对自己吼着,“安若,你这个笨蛋,不许哭!不许哭!哪怕伤心得快要死掉了,也绝不许在这对狗男女面前掉一滴眼泪!”
“安若,你也是来看病的?哪里不舒服吗?”沈菲菲满脸关切,不知道底细的还真以为她有多关心安若。
可安若再也不会被她的伪善给迷惑,她就是朵白莲花!自从那天在明羽的住处看见他们俩抱在一起,她沈菲菲就不再是她安若的朋友。这个女人的脸皮还真厚,抢了闺蜜的男友还可以装作若无其事。
“安若,你忘了拿包。”段敏轩从另一部电梯里走出来。
他的出现真是太及时了,安若此刻不再计较他脑子进水的事了,甚至觉得他有些可爱。她接过包,一脸娇憨的对他道:“忘了就忘了呗,你看你还特意走一趟,下了班直接带回家不就行了,真是个傻子。”
回家?他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还有她说话的语气,看他的眼神,都那么暧昧,他承认他有些享受,可他知道,那都不是真的。
“还愣着做什么,回去上班啊,是不是舍不得我?再过两个小时不就见着了,快回去吧,我晚上做你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她笑靥如花,余光扫向陆明羽,他的脸色很不好看,是在吃醋吗?
“电梯来了。”陆明羽拉着沈菲菲的手进了电梯。安若从他的背影看出几分狼狈,可她却并没有尝到报复的快感,心依然很痛。
“喂,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你刚才的言行?什么‘回家’?什么‘红烧狮子头’?”段敏轩把满脑子的问号都倒了出来。
“什么‘什么’,没有什么!你把包包送还给我,我谢谢你。你可以走了。”虽然她也觉得过河拆桥不对,可她现在的心情确实糟透了,把她的心情弄得这么糟他也有责任,如果他肯替她点痣,她就不会遇见那对狗男女,心就不会这么痛。
“噢,我好像明白了。刚才那男的是你前男友,你是在利用我气他,我说的没错吧?你看我又是帮你送包,又是帮你出气,你一句‘我谢谢你’似乎太廉价了吧?不如这样,你就请我吃红烧狮子头----”
“红烧你个头!”安若心烦意乱,不想再和他纠缠,扭头就走。
3
酒吧灯光昏暗,人影迷离。段敏轩很不喜欢这种氛围,要不是应张劲之约,他是绝不会主动来此,可没想到竟被张劲放了鸽子,刚要离开,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安若?他又走近了些。是她没错,她穿着一件黑色缀亮片的V领毛衣安静地坐在那里,像暗夜里的精灵。
“你不就是个坐台的吗?装他妈的哪门子正经,老子有的是钱,只要你肯出台,这些钱都是你的。”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另一只手抓着一叠百元钞票在她眼前晃。
“把你的猪蹄拿开,别倒老娘胃口。”安若看都懒得看那人一眼,自斟自饮。
“老婆,你还不走啊,儿子在电话里头直哭呢。”段敏轩走过去拂开那只“猪蹄”,强拉着安若离开了酒吧。
“你放开我,谁是你老婆,莫名其妙。”安若抽出被他紧握的手。
“我不这么说,你能安然地走出来?我是在帮你,真是狗咬吕洞宾。”
“你才是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怎么说我也帮过你几次吧,你怎么对我如此可恶劣?还想不想要朋友了?”
“不想要,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她眼前晃过沈菲菲的影子,不禁冷笑,朋友,就是离你最近却藏得最深的死敌,在你毫无防备下轻易夺走你的一切。泪,悄然滑落。
“你别哭呀,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我我我......对不起。”段敏轩有些手足无措。
“那你陪我喝酒。”
“好,我陪你。”
他们去了另一家酒吧。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能喝,自己的,再加上从她手里抢来的,整整一打,都灌进肚子里,竟然还能把烂醉如泥的她背回家。
她睡得很沉,眉头微微蹙着,似乎做了什么不愉快的梦。她刚才一直喝,一直喝,眼泪也一直流,一直流,虽然什么也没说,可他知道,她一定伤得很重。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他很好奇。
蓝色的窗帘被风扬起,似起伏的波浪,明媚的阳光直直地照射进来,微尘在光线里舞蹈。
这是哪儿?安若揉着胀痛的太阳穴,努力拼接着回忆的碎片。昨晚她在酒吧喝酒,一个流氓骚扰她,然后被那脑袋进水的医生给拉走,又和他继续喝酒,再然后就断片了。天啊,不会是被他带到宾馆那个了吧?她立马撩开被子检查,还好,衣衫完整,并无异样。
那个刚刚被她往坏处想的人正仰躺在旁边的沙发上,双手叠在脑后,两腿交叉,露出一小截肚皮,睡颜安详,仿如婴孩。安若拾起掉在地上的春秋被,正要替他盖上,他却一骨碌从沙发上摔下来,差点压到她的脚。
“喂,你干吗推我?我大老远的把你从酒吧背回来,还把床让给你,你竟对我下毒手,还有没有良心啊?”他睡眼朦胧地看着她。
“我没有良心?我怕你冻着帮你盖被子呢,你自己滚下来的还赖我。”她把手里的被子朝他身上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