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生活】读罗伯特·哈斯夫妇的诗

作者:西部井水    授权级别:A    精华文章    2021-10-29   阅读:

  
  不知道罗伯特·哈斯的集在中国有多少种。我读到的这本是《当代美国双壁》,其中收录了罗伯特·哈斯和他的妻子布兰达·希尔曼的一些歌,不算多,但有代表性,都是从不同时期的作品中选出来的。作者被叫做当代美国诗人,他们的诗在时间的概念上确实离我们是最近的。罗伯特·哈斯和布兰达·希尔曼,分别出生在1941年和1951年,至今还活跃在诗坛,是真正的当代诗人。罗伯特·哈斯曾于1995年至1997年还担任第八届美国桂冠诗人,多次获全美图书奖、普利策奖。
  像罗伯特·哈斯这样的许多真正的当代诗人或者现代诗人,对中国的现代诗歌影响很大。在中国,古典诗歌和民谣有是属于中国自己的,自由诗或者叫做现代诗,都是学习外国的,可以叫做舶来品。也可以这样说,中国新诗或者叫做自由体诗歌的鼻祖,就是西方现代诗歌,而且不仅仅是鼻祖这样的关系,而且现在还在源源不断地从中吸收着滋养成分。
  老的包括艾青、戴望舒、徐志摩等诗人,后起的北岛、顾城、舒婷等为代表的朦胧诗的先锋们,也是受西方现代诗深刻影响。在西方现代诗诗歌中,有清晰的,也有晦涩的,比如德语诗人保罗·策兰就是晦涩的诗歌,用中国人的命名,就是朦胧诗。说到朦胧诗,在中国虽然只是昙花一现,但影响深远,作用也不可估量。朦胧诗谢幕之后,出现了后朦胧诗时代。后朦胧诗时代的主要潮流是反朦胧诗,特点是诗歌极其口语化。它们明显地有意地一改朦胧诗的隐喻、含蓄和晦涩难懂,诗意清晰了,句子随意了,像平常生活中的说话。于是,也就出现了口水诗、下半身写诗等等玩世不恭的潮流,把诗歌带入粗制滥造和低俗,让皇冠上的明珠成为生活垃圾。当然,作为朦胧诗的继续和坚持,有些诗歌继承了朦胧诗的优点,同时也为了亲近大众阅读,变得清晰起来,减低晦涩的程度,便于理解和接受。当然也有一些诗歌在老路上走得更远,出现了比朦胧诗的代表人物的诗歌更朦胧十倍百倍的朦胧诗,这些朦胧诗已经走入死胡同,自绝于读者,自绝于大众,自绝于人类,成了圈子里个别人自慰的工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什么,别人更不明白。而更有意思的是,这样的诗歌还在不断地被人效仿,有些人丢弃了自己清清朗朗的写法,拼命效仿,还以为自己提高了。
  中国诗坛现在受热捧的已经不是口语诗或者口水诗,而是叫做诗歌的叙事性,或者叫九十年代的诗歌的叙事性,其中有某某某和某某某等代表人物。这种流派的诗歌有三个与别人不同的特点:1.不同于朦胧诗,他们清晰,而且去掉了诗歌的深度;2.接近口语诗,但是比口语少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情绪,诗多了行动,也就是靠动作来说话;3.不同于传统诗歌,它们坚决而偏执地反对抒情,只叙事,不抒情。这种被走红的受热捧的诗歌,有特点,但也很难操作和维系,因为其代表人物的诗歌本身也难以自圆其说。一个只叙事不抒情的诗歌,是个干巴巴的奇怪的怪胎,缺乏活力和生命力。
  罗伯特·哈斯和布兰达·希尔曼的诗歌,各有特点,但至今还没有被打上什么诗歌派别的烙印,因为他们的思路比较开阔,手法比较多样,认为诗是一种生活方式,不愿意画地为牢,兼收并蓄了各种派别诗歌的优点,也从自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罗伯特·哈斯的诗歌,据译者介绍,有这样的特点:富含音乐性、描述性、沉思的知性,带给读者会心、深刻的喜悦。读了罗伯特·哈斯的诗歌,其实这三个特点,无非是说他的诗歌节奏感强,善于描绘自然的美丽和表达个人的体验,更有思考性在其中。
  我们来看一首罗伯特·哈斯的短诗《形象》:女孩从小溪取来蓝色黏土,/女人塑了两尊像:一位仕女和一头鹿。/那是鹿从山上来到红杉峡谷/静静吃草的季节。/女人和小孩凝视那仕女像,/那未经修饰的丰满,那优雅,那阴影般的光泽。/他们不知道她从何处来,/只知道小孩拿来,女人双手捏塑,/而铅蓝色的黏土出自小溪,/日落时会有鹿在那儿现身。这首诗里,蓝色黏土,小溪,仕女,小鹿,女孩,女人这一些列美好的意象,他们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存在的,而是由一系列的动词,如:取,捏,注视等链接在一起,不仅仅是形成一幅美好的画面,还有人们对于美好的思索。诗意清晰,叙事也有了,抒情在其中,更多的留白也在其中!
  我们再来欣赏一首《那音乐》:近八月阳光下那小溪的银亮,/以及清朗的空气,以及融雪残留的/涓涓细流,渗入山草的根,/樟脑草,金色烟雾,/或绿赭相见的颜色。/它们会举行会谈吗?那夏日薄暮中/恋人们的身体,他的呼吸,她的睡脸,/也会加入会谈吗?——松林间徐徐的微风呢?/如果要你担任翻译,如果那是你的工作。这首诗里,本来是一副有许多景物组成的美好画面,因为作者从个人的体验加进去的“会谈”二字,一下子有了另外一种美好的、人与自然和谐、相互依存的情感
  布兰达·希尔曼的诗歌比较多元化,大胆随意,题材范围广,没有固定的模式或者程式,追求感官的冲击力下的人的社会存在。
  她的诗歌都比较长,我们来看一下这首诗《明亮的存在》的一部分:在春天,巨松们等得有点急了。/野花启动/它们的大环,在地底下/而兰花,年年回到/林地上/相同的斜光,/奋力向自身的边缘推进。/情人们,你们在吗?为何合为一体/在那潮湿的舟上?花/四处都可像派对般触碰你,/一系列璀璨的五彩碎纸/在其喉间——/快乐,那是什么?从何而来!/往哪里去?阳光/抓住扁平的叶子;/该有更多见证在自我的边缘,/那儿一切两者兼具。这首诗歌写了春天的景色,阳光、巨松、野花、兰花等等它们自身的生命力和给春天带来的明亮而快乐的存在感,当然,作者不会忘记把作为象征人类春天的情侣们的身影添加进来,使诗意在一种人类的体验中得到升华。
  布兰达·希尔曼的诗歌,什么都写,还有写Z爱的。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我把原诗中的“做”字用Z代替。例如《毛发》:——在我们Z完爱以后/我的一根毛发还留在他的嘴里。/他用手支撑起身子,/他背后廊灯的光影让他看起来像/歌剧院外/一株黑色的蒲公英,他用/食指和大拇指/耐心地试着将那根毛发弄离舌根,/轻轻地推呀推,/然后那喝醉般东倒西歪的小水手自发而傻气地/挺身而出……/即便交往多时的情侣都觉羞赧的时刻。/三番两次进攻。/他亲了我一下,在亲吻时,将/还留在他嘴里的那根毛发/递进我嘴里。/这根闪亮的S形之类的棕毛。/我思量它所代表的字眼:/寄居者,纤细的,机敏:/我借出的东西/如今已全数奉还,肉体/沉浸在他据有的/被掌握,不寂寞——。在这里之所以要把这首诗歌全貌地呈现给大家,主要是想让大家明白她借一根S形的毛发所要表达的意思,不是事件的本身存在,而是以感官的冲击,表达一种体验或者是实验,通过开放、狂野和探索的过程,表达她的写作信条:“当我写作时,我是受其纵的——都要维持人类经验的样貌”。例如:寄居的、纤细的和机敏的体验,还有被掌握,不寂寞的体验。这对组我们中国人来说,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布兰达·希尔曼就是布兰达·希尔曼,她就是这样,她用文字来表达人在生活中的存在,或者体验,或者体验。
  当然在这首诗歌里,也可以看到当下我们中国一些用下半身写作的男人和女人的影子。他们的诗歌的模样就来自这里,但是内心世界和精神不是,属于东施效颦。
  
  
  审核编辑:冰斯语   精华:吟湄
【编者按】 散文副主编   冰斯语:
现今诗坛乱象频出,能够读到好的诗歌很不易。罗伯特·哈斯夫妇的诗歌自然随性,生动活泼,虽没有被界定为那个流派,但让读者有读下去的欲望。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