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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意人生

——民以食为天系列随笔

作者:子在川上曰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4-05-20   阅读:

  
  今年我回了一趟老家,发现现在已没有人制蛇酒卖了,也很少有人上山抓蛇了。倒是我在深圳街头抓了一条从餐馆逃跑出来的蛇,送回了那家餐馆。也许是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家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以捕蛇为生了吧!
  酒意人生之品酒
  我喝过很多酒,洋酒、红酒、白酒、啤酒,什么酒都来者不拒。我老婆叫我酒仙,我自己戏称为酒鬼。其实,我最喜欢喝的还是乡下农户自己酿出来的纯粮食酒了。(注意:不是乡下小店里卖的那种自称为粮食酒的散酒。那种酒不要喝,那是加了其他玩意儿了的,有毒,喝多了会牺&牲的。)
  真正的纯粮食酒,有一股醇厚的粮食香气。把酒倒在杯子里,玉米酒就是玉米的香气,高梁酒就是高梁的香气,小麦和红薯酒一开坛满屋就是小麦和红薯的香气......你喝到嘴里,那种粮食的香气在你的嘴角齿间徘徊,久久都不散去。而那些瓶装酒则全都是那些勾兑的人造香精的香气。最重要的一点,纯粮食酒喝过量了,你只会喜欢睡&觉,绝对不上脸,不伤胃。你第一天喝醉了,就睡&觉。睡醒了,又可以继续喝,不会感觉很难受,口也不会感到很渴。
  去年回家,还有酒友说怀念我煮的小麦酒,那种酒倒在桌上碰到一点火星就熊熊燃烧,但喝到嘴里却又甜又软,入口很柔,后劲却很足。我一个亲戚在我家喝了半斤后,说不喝了。俺也没有再劝他,就一个人继续喝。但他最后还是抗拒不住小麦酒的那种诱&惑,又上
  举报回复收藏14楼楼主:陈宝川时间:2013-09-2214:09:00桌找我要酒喝了。后来,回家时他走到半路上就摔倒了,然后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别人怎么也叫他不醒。由于小麦比较难煮,当年在老家,也就是我煮小麦酒。而且一年也就取酒三千斤左右。现在,在老家已经完全没有人煮了。
  我在湘西苗寨喝过正宗的十八年的女儿红。那个地方有个习俗,就是生了女儿后,会煮很多酒,用陶缸装好。然后又用大米饭制做我们经常吃到的甜糯米酒,制好后,连水和糯米一起放进去,再加上动物油脂,用黄泥加盐搅拌后把口封紧,放进地窖里。陶缸四周用牛粪围起来,牛粪是高温的,让它们在里面自然反应。十八年后,女儿出嫁时,再把酒挖出来享用。
  那种酒颜色是浑的,象白色的米汤,但香气很醇厚,可以飘香几里路。当地人叫它陶缸酒,又叫苦酒。因为养大女儿不容易,要吃很多苦。女儿好不容易养大了,却又要嫁到别人家里去,心里更苦。苦酒喝起来却是带甜味的,特别平和。酒度我测过,大概在三十度左右。一般能喝二到三两瓶装酒的人喝那个东东,都能喝个一斤左右。而且喝了还想喝,喝醉了,身体一歪,就睡着了,这一睡就一两天不醒。我那一次是喝了三斤左右,喝完后还同几个苗妹跑到对面山上去看她们对山歌,下山时就差点回不来了,是让别人搀扶着回来的。
  还有很多带有地方色彩的酒,喝起来口感也各有特色。可惜年轻人大都不感兴趣,以后制作方法都会失传。我在湖北一个乡下农家喝过一种他埋在地下七年的陈酿苦荞酒,他加了十多种中草药在里面。那天,我们两人一顿共喝了足有三斤。晚上睡&觉时,老是感觉身体热得受不了,就把衣服全脱了,还是热。后来,我又把窗户全打开了。深夜,外面正在下大雪,那些雪花一片一片飘进来,飘到我的身上,感觉舒服极了,好象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脱胎换骨了似的。
  前几天,老家的朋友打来电话,说花高价找来了十斤苦荞酒。我一听,大喜,忙吩咐他去山上采摘两斤野生的刺果,去刺,洗净,晾干,再加上些枸佶红枣之类的东东,泡好了之后,再捎过来。这种酒滋&阴壮&阳、祛湿祛痨有特效,而且口感纯正,清凉中带有一点甜味。美味呀!
  
酒意人生之酒量和酒品
  
喝酒的人凑在一块儿,开始是慢慢聊,慢慢喝。到了最后,可能就是酒量的比拼了。这可能与男人的争强好胜的性格有关,在哪一方面都不愿意屈居于人后。好酒的男人如果在酒桌上不放倒几个人,就会觉得不过瘾。这也许是因为男人们在潜意识中,把酒桌当成了另一个战场的原因吧!
  翻开史书,有很多人都能喝,他们不知道灌醉了多少英雄好汉。喝酒真的如喝水呀,一顿就起码喝上十斤二十斤的,吓死人啦!其实,以前的酒受生产技术所限,也就是十度左右,同啤酒的酒精度数差不多。我们现在喝啤酒,最厉害的人能喝二十支左右。即使象我们这些人,马马虎虎也能喝个十支八支的,也是十来斤了。而且古人象西藏人一样,没有时间观念,一喝就是一天一夜,时间特长。所以,古人喝酒,听起来挺吓人,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我喝酒喝得最凶的那次,是我十九岁那年,在怀化开了一家酒楼。一伙黑社会的人过来闹事,我上去打招呼。那个为首的哥们就找了一个大汤碗,倒了一瓶另加大半瓶五十五度的鸭溪窖,说如果我能够一口干掉,他就立马带人走人,而且以后也不在我的店里闹事。我当即一口喝掉了,然后给他们打了一轮烟,他们也就真的息事宁人走了。临走时,那个老大拍着我的肩膀说:“你是个真爷们儿,我交定你这个朋友了。明天我来找你喝酒。”后来,我们竟真的成了朋友。
  喝得最多的那次是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朋友太多了,敬酒的人也太多了,我喝了将近三斤白酒。也就那一次过后,我喝酒的名声也就传出去了。在那一带,谁都知道那家酒楼的老板能喝。不过,现在我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死命般的灌酒了。因为喝酒尽管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但身体毕竟还是自己的。更何况为了父母、老婆和孩子,也得珍惜自己的身体。
  好象有一句很老了的谚语:酒品如人品。说得很对,但前提是酒必须要先喝到位。刚喝酒之时,大家都会掩饰自己。但酒一旦喝到位,喝兴奋,喝高兴了,所有人的本性就会自然地流露出来。
  李白一生狂放不羁,郁郁不得志。所以,当他六十来岁的时候,被皇帝李老儿征诏入京,是很小心翼翼的了。但当老李儿灌了他几斤白酒下肚之后,他就本性显露出来了,把脚一伸,对高力士说:“小高啊,我要奉旨为杨小妹写,穿着靴子是写不出来滴,你赶快帮我把靴子脱掉吧。”以前的皮靴都是没有经过深加工的,脚一脱出,满屋都是臭味。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对老李的最大的不敬,更不用小高是老李身边的红人,打狗也得看主人呀!这样一来,他不自觉地把老李,老李身边的高力士,还有杨小妹等等什么人一下子全得罪完了。他还不被炒鱿鱼,那才叫奇怪。
  一般来说,喝酒时耍赖的人,最好不要同他合作。这种人不诚实,爱耍小聪明。喝酒时耍狠拼命灌别人的人,都是些好勇斗狠的人。喝醉酒了,喜欢砸东西骂人的,基本上都是些活得郁郁不得志,而且压抑了很久,又得不到宣泄的家伙。喝醉了酒,又是哭又是笑的人,都是些孤独的人,平时很少同人沟通。喝醉了喜欢吹嘘自己的,都是些骄傲的人。一顿酒喝完,没有说出三句话的人,都是成府很深的人,要小心。一喝酒就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人,最好同他保持距离,这种人不能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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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贝贝   推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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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贝贝:
酒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作者用洋洋洒洒几千字写出了酒意人生的真性情。看来喝酒也有不少的讲究,人生处处皆学问。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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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3

  • 花落无声

    看到最后才知道,原来酒场上的朋友都不能当朋友看了。那么,酒场上哪种表现才可以继续当朋友看?谦让有礼,照顾女性的,有君子之风;点到为止,不拼酒的,是知道进退;来者不拒,喝出豪情的,是重感情讲义气的。酒场上也有好人,是吧?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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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贝贝

    酒,对爱喝酒的人来说却是是一种享受。问好!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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