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停车区域旁边有一家便利店,我常去那儿买水。老板是一个中年男子,跟我算点头之交。昨天下大雨,我放下车子之后,想去买一个塑料袋罩住座套。
我进门说,买一个塑料袋。大哥看我一眼,几乎要笑出来,他说,买什么,这么熟的客人了,我送你一个,然后拿了一个塑料袋给我。
我们来考虑另一种可能性,我进门说,大哥,咱们都这么熟了,你给我拿一个塑料袋呗。当然,于情于理,他应该会给我,我拿到了塑料袋。
同样的事情,结果一样,过程稍有区别。我们来细究一下这种区别。两个同样具备主观能动性的人,我和大哥。事件:我从大哥处得到一个价值两毛的塑料袋。条件:我和大哥之间的交情。
现在来看第一种情况,我说买一个。于是双方的关系是商业合作,地位平等。但是存在一个外在条件是交情。大哥主动使用了此条件,那么大哥的行为所产生的意义是,我为交情付出。
第二种情况下,我首先使用了条件。平等交换的商业前提已经不存在了,是我拿着交情的账单要求大哥为此支付。虽然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我们来分析其中的不同和影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第一种情况下,大哥的体验更好一点。理由如下:人都有厌恶损失的本能,哪怕是一个两毛的塑料袋。但是意义感和价值感会对冲掉这种感觉。比如你爱上一个人,你为爱付出再多也觉得值得和快乐。但处在对位的那个人,当他/她被另一个人以情感的名义要求回报的时候,不管回报的是什么,这种回报多少都带点委屈的感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句话,爱情当中,谁先开口,谁就输了。两情相悦为什么难得?因为我爱你,你也爱我,双方都主动。这就把爱情推向了壹加壹大于二的伊甸之境。后一种情景中,在我使用条件之后,大哥的交情也是被唤醒的,所以在他对此事的处理和之后的解释都极有可能跟前一种情况一样。但他是被动的一方。被动的问题在哪里?我再举例,我和你都伸出双手,我先来打你,你再来打我。从物理学的角度看,都是两只手以一定速度相撞在一起,但被动的那个会比主动打的这只手痛很多。即是说,同样一件事情,一个行为,一种理解。你是想好了这么做才去做了,跟你遭遇这件事情之后才这么想,差别会很大。我提示一种性迫害受害者常会出现的病态心理:她会爱上那个伤害她的人。这个不做赘述了。用一句哲人的话说,绝大多数的人是这么活了才这么想的,只有极少数的人是这么想了才这么活的。
这还是一件小事吗?先挖一下厌恶损失这个本能从何而来。人类是从缺衣少食的漫长几百万年中进化而来。那么保护自己的财物的重要性几乎等同于保护生命。所以厌恶损失的基因得以流传。
意义感和价值感能缓冲掉一些本能带来的不良情绪,但意义和价值又是什么?谁来定义?需不需要挖?一定是需要的。人是偶然被抛入到当前的历史情景中来的,一套成熟的定型的文化制度,社会架构,伦理道德体系都是现成的。说白了,意义和价值都是被给定的,人是被动接受和适应的那一方,如果你不能挖到根子上,搞清楚这些意义和价值的由来。那你永远处在被动地接受这些东西或者盲目地反抗这些东西而又不明所以的处境。
举一个中国家庭常出现问题的根源。执中学长对此有个很好的解读:为什么中国人的情感关系要搞得这么病态,我来付出,你来回报;你不回报,我就让你内疚,痛苦。这种病态的根源我无意深挖,但就在本文想要探讨的这个角度来说,一定是一方开启了恩重如山的情感账单要求另一方支付。大概因为孔圣人说过,君子好义而小人好利。国人意识上不习惯把情感和钱划上等号,可人与人之间拿掉所有的羁绊和关系,最核心的交往原则是公平啊。加上所有人都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的,局限性很大,一家之言从来不是真理。这个账单可就有太多可能性了。是不是一方记错了?多要了?是不是另一方忘记了?负恩了?另外还有所谓利己的归因偏见、人本性中的自私性,文化中的劣根性等等,这实在是一个不易说清的问题。所以才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