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社会环境。自从我通过极其稀少的渠道率先听起中国民乐之后的两三年里,这种音乐类型就开始在市面上普及开来。然而除了《十面埋伏》、《二泉映月》、《春江花月夜》等少数几首乐曲算得上经典之外,七拼八凑的磁带里更多的是用民族乐器演奏的流行歌曲。这样没技术没营养的伪民乐在整个九十年代塑造了一代又一代自视清高的半壶水乐迷,为了不让人说我赶风头装高雅,我就此决然地与民乐说GoodBye了。
再说审美理念。八十年代是我旧体诗词写作的密集期,中国传统文学文化多年来的深深浸染,使我不需试探就从琵琶古琴这些乐器中找到了共鸣。九十年代离开校园的同时,也搁了几年的笔,期间对残酷现实的深刻体认,让我从文化心理上逐渐倾向西方现代哲学与文学,因而此时进入耳鼓的中国民乐,就成为了一种纵然风流千古却独缺现世生命的古董艺术。
一九九三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当时有个台湾电视频道叫“MTV”,每天都会大量播放国外流行音乐。几乎突如其来地,那些变化万千又精彩纷呈的艺术形式就铺天盖地地淹没了我。
欧美流行乐进入我的生活绝对是一个划时代的大事件。听了BoyzIIMen的歌,你才知道原来唱歌原来可以如此随兴,而这随兴非但没有破坏原曲的结构和意韵,反而使音乐充满了拘束不住的灵性与洒脱;听了BobDylan的歌,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深刻的思想和灵魂的拷问,相比之下,一些让人深思的港台歌曲就变成了假深沉;听了WhitneyHouston的歌,你才知道什么样的嗓子是被上帝亲吻过的,什么样的功力才能叫做登峰造极;看了MichaelJackson的表演,你才知道什么叫天皇巨星,什么是商业文化的颠峰……当我走进了西方的音乐世界,听懂了欧美歌手的艺术表达之后,再来听张信哲和毛宁用娘嗓挤出来的凄楚虚弱之“美”,不得不卖国贼地说一句:中国流行歌手怎么可以把歌唱得这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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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欣赏习惯过于超前,即便是从事音乐的人也难以适应,一位学美声的朋友第一次来到我家,看到我满柜的外文磁带,不由得流下汗来:“你倒是听点通俗的好不?”
当然,如果刻意忽视专业性而单纯依赖并不靠谱的原始感官的话,好听难听就变成一个永无定论的相对看法了,因而人们完全可以站在对立面判断我是个典型音盲,耻笑我“富有创意”的欣赏口味,怜悯我乳臭未干的审美水平。
有一次正值赶集,我在家里听MariahCarey的歌,一男一女两个农村人伸进头来盯着我看稀奇,看了半天仍是一头雾水,男的问女的:“是唱苗歌吗?”女的撇嘴:“才不是,晓得是哪样怪东西。”
另一次在铜仁的朋友家看电视,正巧碰上美国重金属乐队GunsN‘Roses的演唱会,朋友的朋友见我在看,想换台又觉不礼貌,便一巴掌打在小孩屁股上:“连外国歌都听,你是个什么人嘛!”
当种种对我的质疑与猜测都难以得到确认,不熟悉我的人便自作主张地解释我是学英语的。对于他们来说,只有这个答案才能把我跟正常人拉到一个水平线上来。这让我哭笑不得,至于吗?不就是听个音乐吗?非要分个国界,弄个语言工事干吗呢?
好吧,我公布,我不是你们眼中的音盲,但绝对是个英盲,我的英语水平就算跟平均中学文化的你们相比都大有不如。但这丝毫不妨碍我听懂英文歌甚至法文歌、日文歌、拉丁文歌,在经过民乐和交响乐洗礼之后,声乐曲那点难度对我已经很难构成障碍,除非出现乐盲胡乱填上一首风马牛不相及的歌词的情况,才允许你们依据歌词内容,断定我完全理解错了。
对于一般歌迷来说,树立一个偶像是必需的。经常有人问我的偶像是谁,我一向的回答是没有的,我的偶像是音乐本身。即使少年时代曾经在齐秦和王杰的歌声里那么深沉地感时伤世过,我依然可以随时把他们轻易丢弃,但是自从MTV台为我开启了一扇新奇的窗口之后,自从央视早期节目《音乐桥》带我进入了严肃音乐神圣的殿堂之后,我的确被一些音乐人俘获了。我不想说任何人都可以搬出来妆点门面的帕瓦罗蒂和卡巴耶,以及在国内被歌手学烂了,被歌迷说烂了的MariahCarey和WhitneyHouston,我只说国内知名度较低的情歌王子MichaelBolton。
第一次看Michael的MV是名曲《SaidILovedYou…ButILide》:歌者站在高高的危岩上,深情款款地抒着情。四周峰峦如聚,波涛如怒,风云在空中犇走,烈马在原野飞驰,Michael的爱情从水中慢慢走来,在火里激情燃烧……
Michael在众多的欧美歌手当中以他满头飘逸的长发、激情四溢的演绎、高亢入云而又粗砺豪迈的嗓音在第一时间就把我深深打动。在当时我还从来没有听见过如此富有魅力的嗓音,腔体的高度统一性使他在HighE的高度上还能够拥有穿云裂石般的质地和花岗岩般的份量,将我们平时听惯了的那种凄楚虚弱的美毫不留情地碾压成泥浆,让我们在一个男性特征日益萎缩的时代,重新见识到久违的阳刚。我特别喜欢他穿着风衣、袒露着胸膛的造型,飘飞在猎猎风中的风衣下,是他胸毛茁壮的健硕胸膛,在这个“男女都一样”的时代,这样的造型简直石破天惊,他使得那些涂脂抹粉、嗲声嗲气的小白脸转瞬间就丧失掉男人的功能。
闭上眼想一想吧!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我们的爱情一出世就成了衰朽的枯树,成了畸形的根雕,在防盗窗上攀爬,被过往车辆辗压,它们无一例外地扭扭捏捏、弯弯拐拐、面色苍白、容颜憔悴。哪怕是初恋,也衰老成半老徐娘,哪怕是新婚,也麻木成昨日黄花。而Michae的爱情,无论是在《HowAmISupposedToLiveWithoutYou(没有你我可怎么生活)》里,还是在《TuLoveSomebody(去爱某人)》以及《Completely完完全全》、《WhenAManLovesAWoman(当男人爱上女人)》里面,始终在小字三组以上顽强地纯粹着、坚韧地执着着,崩云裂石,感天动地,连上帝也无法忽视不忍背弃。
我曾根据录音记过几首Michael的曲谱填词来唱,并刻意模仿他的沙哑嗓音,然而正如朋友们所说:我的嗓音太明亮了,更适合唱民族和美声;我能够抵达他那“非人”的高音,却永远唱不出他时刻准备从胸腔喷薄而出的激情,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竟为自己没长出一副破锣嗓而惭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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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报刊网站在搞流声岁月、怀旧金曲之类专题,也常见人无限深情地撰文缅怀自己少年的音乐经历,我心有所动,便去重听了一下八、九十年代自己年少时听过的老歌,却发现怎么也听不完任何一首歌了,搞不懂港台天王令人绝望的唱功和大陆歌曲幼稚无比的编曲,如何能成就了一批批时光也难以磨灭的“经典”!在一堆堆人云亦云的伪歌迷群中,我不敢多言,只能悄然身退,然后在袅袅的烟丝中,静静倾听乡村歌手JohnDenver对故乡西弗吉尼亚母亲般的深情思念,不知不觉间,眼里似已有波光闪动。原来我所怀的旧,竟然是JohnDenver纯净的心灵家园和EltonJohn唯美的爱情表白。
那么,是不是可以断定:中国声乐绝对没有可听的价值?这也不对,本文说的主要是流行音乐。除各种地方戏曲之外,声乐形式当中的民族唱法和音乐类型上的民族歌剧是我国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与艺术特点的精品。此外,受德国、奥地利等西欧国家影响,从民国初年发展起来的艺术歌曲,也是声乐艺术当中难得的珍品。
这文字写的好。